四川瀑布溝水電站淹沒區考古取得重大收獲
[中藝網 發布時間:
2004-09-20]
本報訊 為配合瀑布溝水電站建設,由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雅安市文管所、漢源縣文管所及石棉縣文管所組成的聯合考古隊于4—7月在大渡河中游的漢源縣和石棉縣進行了瀑電淹沒區首期地下文物考古發掘,在建設方大渡河流域開發公司的大力支持下,田野工作已圓滿結束,并取得重大收獲。
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淹沒區進行了多次詳盡的文物調查工作,并在此基礎上制定了為期4年8期的考古發掘計劃,選定了40余處遺址和墓地作為發掘對象,以達到最大限度地搶救發掘淹沒區文物的目的,并期望在大渡河流域考古學文化體系的建立,大渡河流域考古學文化與岷江等大河流域考古學文化的關系,大渡河中上游地區的古民族構成以及民族走廊的形成和發展等課題的研究上取得突破。
根據調查資料,首期發掘工作選定了漢源縣大地頭遺址、桃坪遺址及墓地以及石棉縣永和墓地等3個地點,發掘面積逾3000平方米,發現并清理新石器時代晚期至唐宋時期的各類遺跡51處,戰國至明清時期的各類墓葬34座,出土各時期各類遺物逾千件。
新石器時代晚期遺存發現于大地頭遺址,該遺址位于漢源縣大樹鎮大瑤村,地處大渡河南岸,分布面積約6萬平方米,文化層堆積厚約1.5米,由新石器時代晚期、漢代和唐宋3個時期的文化遺存構成。新石器時代晚期遺跡包括房屋基址13處,灰坑3個。13處房屋基址均為平地起建,平面呈長方形,分木骨泥墻式(6座)和石構式(7座)2種建構方式,以石構房屋基址尤其是成排的石構房屋基址最具特色。
大地頭遺址F18、F30、F31為同一時期修建的石構房屋,共13間成3排布局,每排房屋基址由3—6個小開間組成,每小間面積大致相同,面闊約1.5、進深約2.8米。墻體均用塊石壘砌而成,屋內有用石塊環繞成的圓形火塘,居住面用碎石伴泥鋪成。
石構房屋基址在四川以前僅發現于丹巴罕額依遺址和寶興雅爾撒遺址,成排石構房屋基址在四川尚屬首次發現,在全國也屬罕見。
大地頭遺址新石器時代晚期遺物可分為陶器和石器兩大類。
陶器以夾砂陶為主,有很少量的泥質陶。夾砂陶又可細分為夾細砂和夾粗砂2類,以夾細砂為主。陶色以紅褐陶、紅陶為主,另有少量褐陶和灰陶,火候較低。紋飾以細繩紋為主,另有附加堆紋、刻劃紋、弦紋、篦點紋等。器形多為侈口圓唇圓腹平底器,可識器類有罐和缽。
石器分磨制石器和細石器2類。磨制石器均通體磨光,有石斧、穿孔石刀、石錛、網墜等。細石器以燧石為主,另有石英和水晶。器形有刮削器、尖狀器以及石核和石葉等。
商周遺存發現于桃坪遺址,該遺址位于漢源縣市榮鄉桃坪村,與桃坪墓地重疊分布于大渡河北岸的二級臺地群上。本次發掘共發現并清理了6個(條)商周、漢代及宋代的祭祀坑、灰坑和灰溝,18座西漢至明清時期的各類墓葬。其中商周遺存包括商代祭祀坑和商周灰坑各2個。
2個商代祭祀坑均為圓形積石堆積坑,以H2保存完整,為多層積石堆積坑,口小底大呈袋狀,坑壁經加工,口徑1.1、底徑1.25、深0.8米,坑內共有3層積石堆積,其間以較純凈的填土相隔。各積石層均以完整或半完整的卵石鋪就,卵石間放置各類的陶石器殘件,其中個別陶器個體的不同部位放置于不同的積石層上,說明各積石層是在很短時間內形成的,或者就是一次分3個步驟的某種祭祀、禮儀活動所致。各積石層共出土陶高柄豆、小平底罐、器蓋、圈足器等各類商代陶器殘片數百片(以夾砂陶為主)以及(玉)石鑿、斧、砍砸器、盤狀器等各類(玉)石器數十件。絕大部分陶器與三星堆文化中期同類器相同或相似,(玉)石器中數件漢白玉質地的鑿形器則與歷年在漢源劉家山遺址采集到的多件同類完整器十分相似,從而首次為這類玉石器找到了伴出物——商代陶器。另一個圓形祭祀坑H5僅殘存積石堆積一層,出土與三星堆文化中期同類器相同或相似的商代夾砂陶器殘片若干。此外,還在發掘區外圍層位相同的臺地斷面上調查發現了另一個積(卵)石堆積坑,估計性質相同。
2個商周灰坑分別出土陶尖底杯(罐)、高柄豆、石斧等各類商周時期的器物數十件(片),陶器與三星堆文化晚期以及雅安沙溪遺址同類器十分相似,估計年代約為商末周初。
本次發掘的戰國遺存發現于永和戰國墓地,該墓地位于石棉縣永和鄉裕隆村大渡河南岸的一級臺地上,分布面積約3萬平方米。
此次共清理了14座戰國時期小型豎穴土坑墓,墓室長約2.5、寬約0.8米,墓葬排列整齊,分布有序,葬式大部為仰身直肢葬。出土包括銀、銅、鐵、陶、玉、石、骨器在內的各類隨葬品共計270余件,器類主要有銅泡、削刀、劍、箭鏃、耳環、指環、鐵劍、環、陶碗、罐、釜、紡輪等,另有部分裝飾品,主要是以銅飾件和瑪瑙珠或料珠串成的項鏈。
依據墓向、隨葬器物組合的不同,永和墓地的墓葬可分為3種類型。第一類墓葬的方向大致為西北向,隨葬品組合較為完整,主要包括1件陶罐和2件陶碗;第二類墓葬的方向大致為西南向,其中隨葬有陶器的墓葬陶器均系打碎后埋入;第三類墓葬的方向大致為西南向,隨葬品組合較為完整,主要為2件陶罐。
從所出土的隨葬品來看,陶碗(豆)與岷江上游地區和滇西北地區戰國中晚期出土的同類器相似;陶釜和圜底罐則與戰國中晚期巴蜀文化中常見的同類器相似;銅劍為明顯的巴蜀改裝形劍;銅裝飾品(如牌飾、手鐲、指環、耳環等)與岷江上游地區和滇西北地區戰國中晚期石棺葬內出土的同類器物相似。據此推斷永和墓地墓葬的年代在戰國中晚期。
漢代遺存發現于大地頭遺址和桃坪墓地,包括木骨泥墻式房屋基址10座,灰坑4個,排水溝5條,井1口(除1條排水溝外均發現于大地頭遺址),西漢土坑墓5座(大地頭遺址2座,桃坪墓地3座)。西漢土坑墓按規??煞譃榇笾行。愁?,其中桃坪M1為大渡河流域迄今為止所發現的形制最大,等級最高,隨葬品最豐富的西漢墓葬。
桃坪M1為帶豎井式墓道的“凸”字形豎穴土坑木槨漆棺墓,墓葬形制較為少見。墓口長10米(含墓道),墓室最寬處5、深3.35米。墓葬結構分為墓道和墓室兩大部分,墓道為豎井式,墓室平面呈長方形,下部筑有二級熟土二層臺,底部為長方形槨室,槨室又分為棺室和頭箱2部分,棺室內可見朱漆木棺殘痕,尸骨位于漆棺東側,為仰身直肢葬。盡管M1早年曾被盜,但仍出土了包括鎏金銅、銅車馬器(冥器)組合、“田臨私印”銅印章、銅鍾、銅洗、銅、銅刁斗、銅釜、銅拍形器(暫定名)、銅牌飾、銅帶鉤、銅“五銖”錢幣、銅格鐵劍、環首鐵刀、環首鐵削、鐵夾、鐵魚鉤、鉛網(線)墜、陶俑、朱髹陶罐、拍印紋大陶罐、陶水井、陶灶、石黛板、海貝、鹿角、獸骨、漆器殘痕在內的各類隨葬品400余件。根據墓葬形制和出土器物,初步認為M1的下葬年代約為西漢中晚期。
南北朝遺存均發現于桃坪墓地,共清理3座土坑豎穴磚室墓,磚室狹長,平頂,個別墓砌有耳龕。墓磚均取自早期磚室墓(主要為東漢時期),隨葬品有青銅串鍋、鐵釜和圈足陶碗等,其中鐵釜可能直接取自東漢磚室墓,埋葬習俗甚為獨特。
唐宋遺存發現于大地頭遺址和桃坪墓地,包括唐宋時期房屋基址1處(大地頭遺址)、灰坑1個(桃坪遺址),宋代磚室墓2座,宋代土坑火葬墓1座,唐宋時期瓦棺葬墓6座(墓葬均發現于桃坪墓地)。瓦棺葬墓除1座可辨認為土坑瓦槨磚棺小孩墓外,其余5座均為平地瓦棺火葬墓或二次揀骨葬墓,出土宋代素面磚、繩紋瓦、素面瓦、鐵棺釘以及漢代花邊磚若干。
田野發掘結束后,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成都舉行了發掘成果匯報會,來自四川大學、四川省社科院、成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單位的專家對本次發掘工作給予了高度評價,專家們認為:1、瀑電淹沒區首期地下文物考古發掘,涵蓋了新石器時代晚期、商周、戰國、漢、南北朝和唐宋等諸時期的文化遺存,不僅延續時間長,文化遺存及出土物豐富精美,而且文化因素多樣,人文生態復雜,發掘成果出乎想象。2、新石器時代晚期遺存中的陶器與岷江流域新石器時代晚期陶器有密切聯系,細石器遺存又與西藏、云南同時期的細石器文化存在可比之處,聯系到商末周初的雅安沙溪遺址還存在大量的細石器遺存,應當說大渡河流域和青衣江流域的細石器文化歷史相當悠久,分布相當廣泛。3、含有強烈三星堆文化因素的商代圓形積石祭祀坑群體以及商代中期——商末周初蜀文化陶器群出現于漢源,證明桃坪一帶在商代很可能存在著一個祭祀場所,同時證明岷江流域早期蜀文化的影響在商代已達大渡河中游,這必將對三星堆遺址和金沙遺址商代祭祀場所的比較研究以及早期蜀文化的分區研究起到極大的推動作用。4、永和戰國墓地不同類型墓葬的出現以及出土器物含有多種文化因素的現象,應是大渡河流域民族背景復雜、文化交流頻繁的考古學反映,巴蜀式鐵劍的出土,更填補了四川地區此類器物的空白。5、包括桃坪M1在內的眾多漢代遺存的發現,充分反映了漢武帝以后開發西南夷地區的社會狀況,桃坪墓地應為一個重要墓地。6、南北朝磚室墓、宋代火葬墓以及瓦棺葬應屬非漢人墓葬,極具研究價值。7、本次發掘出土的一批器物,如巴蜀式鐵劍、帶秦文化風格的陶俑、雙魚紋銅拍形器(暫定名)、四龍透雕銅牌飾(暫定名)等,不僅制作精美,且較為少見或僅見,具有十分珍貴的研究價值。在認真總結本次發掘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再結合相關課題的深入,相信后期工作必將取得更大的收獲。
(雷 雨 胡昌鈺 周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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