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日,位于澳大利亞墨爾本市的佳士得公司拍賣大廳又成了收藏界的關注點,1700余件制作精美的中國瓷器被同時拍賣。這些產自明朝萬歷年間的漳州瓷器價值超過600萬港元,是越南漁民幾年前在南海的一艘中國古沉船上發現的。如此大量的中國海底文物在境外被批量拍賣已經不是頭一遭,越來越多的中國海底文物流失已經引起了人們的關注。
文物大盜在南?;顒?br/>
由于船的裝載量大,因此在文物市場上形成了“一艘船十個墓”的說法。通常一艘普通中型商船就能裝載10萬件以上的瓷器,如此數量龐大的文物具有巨大的經濟價值,在巨大的經濟利益驅動下,越來越多的國家和私人公司把目光瞄準了幾百年來躺在海底的財寶上,全球性的“打撈沉船熱”正不斷升溫。據考古學家推算,全球海洋中有近300萬艘尚未打撈的沉船等待世人探索,很多沉船上都載有價值連城的文物或財寶。中國國家博物館水下考古中心的張威主任告訴記者,世界上沉船較為集中的地區大多是古代海上交通較為發達的地區,比如地中海海域,歐洲到北美的航線,中國到東南亞航線和中國到日本航線的海域。我國古代海上貿易領先于世界,早在漢代就開辟了經南海前往印度洋的“海上絲綢之路”。宋元時,海上貿易更是盛極一時,海上航線四通八達。由于當時的航海技術還無法實現亞歐之間長距離遠航,印尼爪哇島便成為歐洲和東南亞貿易的主要集散地,因此南海也就成為了世界上沉船最為集中的海域之一。據水下考古研究中心統計,中國南海的古沉船應該超過2000艘。近年來外國探險家在南海海域的海底探寶活動越來越猖獗,英國人哈徹便是南海地區聞名的“海上文物大盜”。1985年,哈徹在一艘1752年沉沒的中國商船中打撈出了25萬件中國古瓷和各種金銀物品,而1999年哈徹在“泰興號”沉船上一次性盜得了上百萬件中國瓷器,十幾年下來,他在沉船上獲利竟達數千萬美元之多。然而活躍在中國南海地區的文物大盜絕不僅哈徹一人,2003年,一名美國退伍老兵秘密將其在南海打撈的上萬件中國文物運回美國,再一次震驚了世界。就這樣,大量沉睡海底多年的中國文物被這些利欲熏心的文物販子倒賣到了國際文物市場,滾滾而來的美元則流入了這些人的腰包。一位曾經參加過中國海底文物拍賣的中國考古專家痛心地描述了當時的情況:“拍賣廳人山人海,座無虛席,過道、地毯上,直到大門外都是來自世界各地的人,就這樣眼睜睜地看著價值連城的國寶被瓜分?!?br/>
海底寶藏該歸誰
由于打撈海底寶藏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法律上的歸屬問題,近年來由此引起的國際糾紛層出不窮。那么海底寶藏究竟該歸誰所有呢?國家文物局政策法規處的何戍中處長告訴記者,雖然各國法律各有不同,但是總的來說,大部分國家均宣稱對位于自己領海內的海底寶藏擁有管轄權。根據國家文物局制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對于遺存于中國領海內以及依照中國法律由中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內的文物,無論其起源于中國或起源于外國,均屬中國所有;對于遺存于外國領海以外的其他海域以及公海區域內的起源于中國的文物,中國享有辨認器物物主的權利。
盜寶者如何逃避追查
為了獲得中國文物并逃過法律制裁,海上盜寶者們使出了各種招數。近年來,受經濟利益驅使,菲律賓、印尼、越南等無力打撈本國領海內海底文物的東南亞國
家開始對外國打撈者大開綠燈,比如探寶者在獲得菲律賓國家博物館的許可證后就可進行海底打撈工作,只須按協議與其共同分享打撈上來的寶物即可。但是有些探寶者的活動范圍卻沒有局限在頒證國家的領海內,很多人利用這些國家的許可證作幌子秘密在中國海域進行打撈。外國盜寶者們將其打撈沉船的經緯度作為最高機密,從不對外公布,使外界無法找到其違法的證據。盜寶者們熟悉國際法,非常善于鉆國際法的空子,比如國際公約中有“無人認領的沉船允許拍賣”的規定,于是他們將從中國海域打撈上來的文物藏匿一段時間,等過了法律規定的確認期限,再將其堂而皇之地送往拍賣行拍賣。
中國應重視海底寶藏
海底文物的大量流失讓中國文物界痛心疾首,但是由于受到資金和技術等方面的制約,中國目前還無法對南海海域的中國沉船進行保護性打撈。國家博物館水下考古中心的張威主任告訴記者,海洋打撈的風險是陸上考古無法比擬的。盡管沉船數量很多,但是由于分布在浩瀚的大洋中,水下打撈相當于一場巨額賭博。在科學家眼中,深海沉船打撈的復雜性不亞于探測外太空。由于海底打撈受到水下工作環境的影響,比如海水能見度、大洋下的暗流等因素,實際操作十分困難。人在水下的工作時間也很有限,每天往往只能工作幾個小時,像在陸地考古時那樣白天黑夜連軸轉是根本不可能的。海底打撈耗費巨大,租一艘小船每天就得5萬元;如果租用一艘大點的專業救撈船,一天租金高達十幾萬元,這相當于陸地考古成本的十幾倍,此外海底打撈還需要裝備先進的探測設備和潛水設備,訓練潛水員,都要花費大量資金。因此打撈一艘比較深的沉船動輒就需要幾千萬元。1977年,中國曾經組織過一次對一艘日本近代沉船“阿波丸”的大規模打撈工程,結果前期開支預算就高達1.2億元。
張威主任告訴記者,海底沉船的真正價值并不在于其裝載的文物值錢與否,人文價值才是最重要的。一艘沉船就是一個海底遺址,它記錄了人類文明在某一發展階段的真實情況,考古學家們可以通過這些文物研究當時人們的生活,填補人類的歷史空白。盜寶者們則只看重文物的商業利潤。他們在打撈時只從沉船上拿走他們認為有價值的古玩文物;為了拿到這些文物,甚至不惜破壞沉船。這種野蠻的打撈方式對海底遺址造成了巨大的破壞。更有甚者,有人為了追求更大的商業利潤,竟然蓄意大量破壞文物。比如1999年,英國人哈徹為了抬高從“泰星號”沉船上打撈出來的瓷器價格,竟然敲碎了其中60多萬件成色普通的瓷器。按張威的話來說,“這簡直是一種令人發指的行為”。鑒于世界范圍內越來越熱的商業探寶對海底遺存的文物造成了巨大的破壞,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于2001年11月通過《保護水下遺產國際公約》。該公約強調,水下文化遺產是人類文明的組成部分,相關國家應負起責任,制止未經批準的開發活動,加強對海底文化遺產的保護。公約規定,搶劫古代沉船及海底考古遺址的行徑為非法;并建議各會員國根據文物被損害程度,對違反者給予制裁。公約還授權各國沒收在其領海非法打撈的水下遺產。但遺憾的是,迄今為止,幾乎沒有一個國家正式加入該公約。近年來,中國海底文物嚴重流失的現象已經引起了中國有關部門的注意,目前中國正在著手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以采取更有效的措施遏制這一現象。張威主任強調中國海底文物的大量流失不但是中國人的損失,也是人類文明的損失,制止這種強盜行為不僅僅是中國人的責任,世界各國應當攜起手來共同保衛人類的文明成果?!?br/>
《環球時報》 (2004年03月01日 第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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