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明代石獅四賊章丘領刑 石獅系國家三級文物
[中藝網 發布時間:
2013-04-16]
日前,章丘市法院審結了一起在當地轟動一時的明代石獅盜竊案。五名竊賊盜走章丘市相公鎮梭莊村一尊具有四百年歷史的明代石獅,其中四名竊賊以盜竊罪分別被判處半年至一年零三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名竊賊在逃。
2012年10月14日清晨,章丘市相公鎮梭莊村一尊具有四百年歷史的石獅被盜。村民發現后立即報案,民警趕到現場勘查時并未發現有任何破壞痕跡,通過走訪調查得知,石獅重達五百多公斤,運送并不容易,前一天下午還在,而且晚上村民并未聽到任何可疑動靜。警方調取進出梭莊村所有道路的監控錄像發現,案發當天凌晨有一輛摩托車帶著一個拖斗從村里離開。鎖定嫌疑車輛后,警方根據監控錄像拍攝的摩托車行車路線,順藤摸瓜追到章丘市繡惠鎮王某家中,當時同案其他三名嫌犯正聚在王某家中商討如何處置被盜石獅,一時人贓俱獲。
經審訊,四名犯罪嫌疑人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王某與韓某預謀并伙同侯某、謝某及李某(在逃)共同實施盜竊。案發當日凌晨1時許,王某駕駛一輛帶拖斗的摩托車,載著韓某、侯某、謝某及李某和一輛手推車來到梭莊村。謝某看管車輛并望風,王某等四人在梭莊村后街東頭街口趁著夜深人靜將石獅搬上手推車放入車斗,用摩托車運走。2012年10月17日,被盜石獅被及時追回并發還給梭莊村。為了迎接這尊鎮村之寶“回家”,梭莊村村民點燃鞭炮慶祝。
經山東省文物鑒定委員會鑒定,被盜石獅屬明代制作,系國家三級文物。章丘市法院審理認為,四名被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石獅,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主犯王某及韓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三個月,侯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兩個月,謝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四人均被處罰金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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