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陽盜掘古墓案被告潛逃7年 悔罪退賠獲輕判
[中藝網 發布時間:
2010-12-02]
近日,咸陽市渭城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審結一起盜掘古墓葬案件,被告人湯主義犯罪后潛逃七年歸案,因有悔罪退賠表現,被從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8000元。
一審法院審理查明,2003年9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告人湯主義伙同田張、田立、田凱、劉小利、李選平(前五人已判刑)攜帶鐵鏟、手電等工具,在咸陽市渭城區底張鎮陶家村一玉米地里,對位于該處的一墓葬實施盜掘,盜得青銅鼎(俗稱銅香爐)一臺、五塊青玉組成的玉器一件。銷贓后獲贓款15萬元,被告人湯主義分得1.05萬元后潛逃。經鑒定,被盜掘的墓葬為具有歷史和藝術價值的戰國時期一般古墓葬。2010年5月,湯主義回家時被抓歸案。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湯主義伙同他人私自掘取具有歷史、藝術價值的戰國時期古墓葬中的文物,其行為已構成盜掘古墓葬罪。鑒于被告人湯主義在公安機關偵查期間退賠其非法所得1.05萬元,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張育合 張正 記者 朱娜 實習生 劉永霞)
注:凡注明“中藝網”字樣的視頻、圖片或文字均屬于本網站專稿,如須轉載圖片請保留“中藝網”水印,轉載文字內容請注明來源“中藝網”,否則本網站將依據《信息網絡傳播保護條例》維護網絡知識產權!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