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設立政策法規司
[中藝網 發布時間:
2005-11-19]
編者按:經中央編委批準,國家文物局增設政策法規司,增加行政編制10名,這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文物工作的關心和重視。同時,也體現了國家文物局作為主管全國文物保護工作的國務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的宏觀指導和依法行政能力的進一步加強。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也應進一步做好文物保護“五納入”工作,加強文物管理機構建設。經中央編委批準,國家文物局增設政策法規司。其主要職責是:研究擬定文物、博物館事業改革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劃,組織起草文物、博物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草案;監督指導文物行政執法和文物安全管理工作,承辦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和文物行政許可事宜,組織重大行政許可項目聽證工作;研究起草重要文件、報告,組織實施有關文物保護宣傳工作。政策法規司內設法規處、執法督查處、政策研究處,增加行政編制10名。
調整后的國家文物局內設職能機構增至4個,即辦公室(外事聯絡司)、政策法規司、文物保護司、博物館司,行政編制總數為7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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