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判決偷盜挖掘古墓群案
[中藝網 發布時間:
2002-03-29]
貴州赫章可樂古遺址(古墓群)被貴州考古界稱為“貴州考古的圣地”,地下文物十分豐富。
犯罪分子施紹春置縣政府發布的一系列地方性文保法規于不顧,繼續在國家級文保單位——可樂古遺址古墓群內雇請民工取土燒磚。2001年8月18日他趁民工回家吃午飯之際,盜掘了古墓3座,盜得文物18件,有鼓型銅釜、鵝嘴形銅帶鉤、銅戈、銅鈴、銅扣飾、銅手鐲等,并將盜掘文物藏于家中,伺機販賣。案發后,縣文管所與公安機關緊密配合,迅速偵破了此案。
經貴州省考古研究所和省博物館專家組對被盜文物進行鑒定,一級文物1件,二級文物2件,三級文物3件,一般文物12件。盜掘古墓犯施紹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2000元。(陳黔靈)
中國文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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