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將依法保護歷史文化名城
[中藝網 發布時間:
2002-02-22]
《光明日報》消息:本報南京電 《江蘇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條例》將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標志著該省對歷史文化名城名鎮的保護已步入了法制軌道,進入了有法可依的新階段。
江蘇是個文化大省,歷史文化資源極為豐富?,F有國家歷史文化名城7座、省級歷史文化名城5座,被江蘇省政府列為文物保護單位的有2600多處。這些中華民族的歷史文化遺產,一旦被破壞無法再生。但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來,一些目光短淺的地方決策者盲目追求眼前利益,使得某些歷史文化資源屢遭破壞,如果不及時有效地制止,用不了多久,某些重要的歷史文化名城和名鎮將面目全非,甚至不復存在。對此,江蘇省政府、省人大極為重視,在深入廣泛調查的基礎上,幾易其稿,制定和頒布了此《條例》。
《條例》共6章44條,明確了歷史文化名城名鎮的保護重點,特別強調要保護已劃定的“歷史街區”和“地下文物埋藏區”;突出各級政府在保護名城名鎮中的責任;強調了規劃在保護名城名鎮中的作用;同時也強化了文物部門在保護工作中的職能,明確解決保護經費的渠道。(記者 鄭晉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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