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將評審工藝美術“大師”
[中藝網 發布時間:
2005-02-22]
2004年的最后一天,廣東省省長黃華華簽署第94號政府令,《廣東省傳統工藝美術保護規定》自今年2月1日起施行。根據規定,工藝美術珍品、技藝可申請認定保護,而工藝美術工作者可申請“大師”稱號。凡獲得中國和廣東省工藝美術大師榮譽稱號的專家技術人員,享受省政府專項津貼。
根據《規定》,本省歷史悠久、技藝精湛、世代相傳、采用天然原材料制作、具有鮮明的民族風格和地方特色、在國內外享有盛譽的手工藝品和技藝均可向評審委員會申請認定為本省保護的傳統工藝美術品種和技藝;傳統工藝美術中屬于技藝創新、工藝精湛的稀有作品可申請認定為本省工藝美術珍品;長期從事工藝美術設計、制作,且技藝精湛,成就卓越,在國內外享有盛譽的工藝美術設計、制作者則可申請認定為本省工藝美術大師。
據了解,我省工藝美術大師每四年評審一次,經評審委員會評審為本省工藝美術大師的,由省工藝美術主管部門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由省人民政府授予省工藝美術大師稱號。
來自: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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