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記者從國家文物局獲悉,因接到群眾舉報,反映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正在進行的“2019年秋季拍賣會—中國歷代青銅器專場”擬拍賣疑似出土文物的情況。國家文物局已經正式向浙江省文物局發函,要求其盡快對文物拍賣標的進行審核。那么,浙江這家拍賣公司所設置的2019年秋季拍賣會上的中國歷代青銅器專場,究竟要拍賣的都有哪些青銅器呢?
記者在該拍賣公司的官網上看到,中國歷代青銅器專場所展示出來的拍賣標的有三十多件,從其介紹的情況來看,估價最高的是2200萬的標注為商代晚期的青銅奚卣,還有標注為西周早期的簋、尊、盤、青銅獸首刀,以及標注為戰國時期的青銅鎏金交體龍紋帶鉤、提梁盉,標注為漢代的虎鎮、青銅短劍,標注為唐代的銅鏡等等。國家文物局接到的群眾舉報稱,就是在這些文物中有疑似出土文物。
記者注意到,在國家文物局的函件中,還特別提到要求浙江省文物局認真對照2017年浙江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違法拍賣安徽博物院被盜商代青銅鬲案件中的文物以及拍賣標的審核工作存在的問題,高度重視群眾舉報反映的情況,切實履行法定職責,嚴格按照《文物拍賣標的審核辦法》規定的審核程序及標準開展文物拍賣標的審核工作,對上述拍賣標的審核情況進行核查,并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將核查結論函報國家文物局。
記者從國家文物局了解到,為加強文物拍賣管理,規范文物拍賣行為,2016年10月國家文物局印發《文物拍賣管理辦法》。其中明確規定了哪些物品不得作為拍賣標的:
(一)依照法律應當上交國家的出土(水)文物,以出土(水)文物名義進行宣傳的標的;
(二)被盜竊、盜掘、走私的文物或者明確屬于歷史上被非法掠奪的中國文物;
(三)公安、海關、工商等執法部門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沒收、追繳的文物,以及銀行、冶煉廠、造紙廠及廢舊物資回收單位揀選的文物;
(四)國有文物收藏單位及其他國家機關、部隊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等收藏、保管的文物,以及非國有博物館館藏文物;
(五)國有文物商店收存的珍貴文物;
(六)國有不可移動文物及其構件;
(七)涉嫌損害國家利益或者有可能產生不良社會影響的標的;
(八)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流通的文物。
此次核查的最終結果將會如何,請你繼續關注央視新聞的后續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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