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4月19日,藝術家韓美林委托北京市德鴻律師事務所發出聲明:由中國文學藝術出版社有限公司公開出版發行,由趙廉潔策劃、主編的出版物《雅廉居收藏》,其中收錄了韓美林的部分書法、繪畫、雕塑、陶藝及印染作品,均非韓美林先生創作,為贗品。
聲明原文如下:
律師聲明
北京市德鴻律師事務所依法接受韓美林先生的委托,指派陳麗華律師(執業證號碼:1101199611601236)就中國文學藝術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的圖書《雅廉居收藏》事宜,鄭重發表如下聲明:
近日,韓美林先生獲悉,趙廉潔策劃、主編了《雅廉居收藏》(其中收錄的所謂韓美林先生創作的部分書法、繪畫、雕塑、陶藝及印染作品均非韓美林先生創作,為贗品),并委托中國文學藝術出版社有限公司公開出版發行,國際書號為ISBN 978-988-12694-1-6,版次為2017年12月第2版,印數為500冊,定價為280元港幣。
就上述事宜,韓美林先生現正式委托本律師作出如下聲明:
1、韓美林先生對趙廉潔將假冒其署名的“作品”進行匯編并出版圖書《雅廉居收藏》一事并不知情,其從未授權趙廉潔先生對其創作的任何作品進行整理、匯編及出版。
2、該出版物中收納的作品均非韓美林先生原作,為第三方臨摹或仿制的復制品,屬侵權作品。
3、該出版物中刊載未經許可的韓美林先生及其夫人周建萍的照片并不意味著該出版物中的贗品已經獲得韓美林先生的認可,在此,提醒藏家和藝術愛好者關注,避免因該刊物的誤導給藏家及藝術愛好者造成損失。
4、與該出版物有關的一切問題及由此產生的任何不良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該出版物因被有關部門最終認定為非法出版物或因存在違法、違反公序良俗、侵權等內容而引發法律責任或賠償責任)概與韓美林先生無關,韓美林先生將保留追究相關機構及人員法律責任的權利。
特此聲明。
北京市德鴻律師事務所
律師:陳麗華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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