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考古隊員被毆打 城管部門暴利執法
[中藝網 發布時間:
2019-01-20]
據人民日報客戶端報道,揚州瘦西湖風景名勝區的一處考古現場,突然被城管圍了起來,兩位考古人員無端被打。事情引發了國家文物局的介入,可見這起事件性質比較惡劣、影響也比較大,當地街道辦也作出了處罰,并向社會作了通報,這份原本旨在說明情況、公開信息、表明態度的通報,卻引發了新一輪的質疑。
通報稱,因圍墻破損經常發生渣土垃圾偷倒事件,瘦西湖街道辦事處綜合管理大隊人員根據其地塊看管和防違控違職責,巡查桑樹腳地塊時發現圍墻破損、內有臨時搭建設施,當場要求拆除。事情一開始并沒有太多的異常,考古人員考古是職責所在,城管巡查也是職責所在,大家都是為了保護風景區,并沒有利益沖突。
但是隨后,事情就朝著失控的方向演變。根據通報內容,現場人員稱正在考古,但未出示考古證照,巡查人員也未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文物部門聯系求證。說現場沒證,給人一種考古人員違法操作,城管情有可原的錯覺。
風波一步步升級最后演變成一場激烈的沖突,城管部門難辭其咎。渣土垃圾跟考古現場,差別還是有點大的,作為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的執法人員,常和文物現場打交道,不應該對此一無所知。通告將這場風波形容為“雙方沖突”,意思是雙方你來我往,都有責任,可是有目擊者稱兩個“文質彬彬”的小伙子被按在地上打,村民想制止卻被警告別多管閑事,如果目擊者說法屬實,這就不是沖突,而是暴力執法了,甚至是犯罪了,“沖突”兩個字遠遠無法涵蓋打人的事實,反而會給輿論造成雙方互相毆打的誤會,這樣的字眼出現在通報中很不專業。
現場棚子被拆,滿地狼藉,在通報中卻是“考古遺跡現場未受破壞、保存完好”,難道工作人員工作的地方、用來臨時擺放挖掘文物的建筑不是考古現場?哪怕遺跡未受損,這些情況通報里就可以忽略,就可以只字不提了嗎?
原本很簡單的一起執法誤會,城管部門偏偏選擇了最糟糕的處理方式。明明考古隊員已經說明自己是在考古了,城管縱然有所懷疑也該先證實再處理,豈有不分青紅皂白亂打一通的道理?何況,現場條件簡陋,不可能面面俱到,打幾個電話求證一下就行,一個很簡單的確認過程,愣是給整成了一出傷人風波,城管玩的是哪一出?哪怕確有違法事實也該按程序來,先責令整改,不整改的才強制執法,為什么要動手呢?
此次事件暴露出的城管工作作風以及對權力的濫用、淡薄的法律意識都讓人憂慮,不能不引起重視。當地街道辦這樣的做法其實質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息事寧人。更要避免把工作作風問題歸結為溝通不夠問題,把野蠻執法歸結為工作方式不對的問題,導致認識不到位,處罰不到位,反省不到位,一句話,應該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其實工作作風問題還不是公眾最關注的,作風問題可以糾正、整改,但有些情況則需要司法介入才能揭開蓋子。記者報道中提到的一處細節,事發地塊系商住性質,土拍編號為GZ096,已于2018年12月12日被某地產商以總價8.63億元摘牌。有說法稱:“當地政府要清場,騰出來讓開發商施工?!辈贿^,這一說法未獲得官方證實。未經證實,就需要調查,不真實的辟謠,損害執法部門的聲譽,如果是真實的,就需要給社會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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