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幾天,演員袁立質疑王中軍售其假藝術品的事件在媒體上鬧得沸沸揚揚,有質疑、有解釋、有澄清、有回應,相信關注此事的圈內外人士對事情自有分辨和判斷,筆者也毋須多言。如今,只是針對此事件中的一些藝術圈現象,略作討論,雖說藝術品真假話題多不勝數,但從一些細節現象中,尋求真假迷霧的驅散之風,即使微弱,亦應行之。
袁立在詳細敘述事情經過之時,提到了作品沒有證書,甚至不知道作者和作品名。這里就引出了一個如今藝術圈提及比較多的概念——藝術品鑒證備案,為藝術品做好“身份證”,為每一件藝術作品提供了準確、安全的唯一鑒證信息。有了鑒證備案的存在,藝術品的真假問題上可以一定程度以備案為判斷標準。當然,藝術品的存量極大,而且不斷有新的藝術品誕生,要做到足夠的鑒證備案還需要時日和藝術家觀念的轉變。在前文的事件中,袁立購買的其中一件雕塑的作者出面發表聲明,稱作品系自己所作。我們做個假設,如果這是件做過鑒證備案的藝術品,可能事情會簡單很多,當然,介于時代限制,也只能出于假如的考慮。
在整件事情中,拍賣行的鑒定意見是整件事情的起因,袁立的聲明中寫到“他們(拍賣行)認為這不是此位藝術家的第多少件作品”。當然,后來雕塑作者親自發聲明,讓這個拍賣行有了自擺烏龍的嫌疑。
以目前國內的鑒定情況來說,作者自鑒還是更容易被認可的,比如2017年史國良鑒定假畫并親自出庭的案件,法院經審理認為,作為真品的畫家,史國良對該作品真偽的鑒別具有權威性。拍賣行的鑒定水平因拍賣行的資本、經驗等差異,也有天差地別。這里真正需要的鑒定者,除了作者,還應有權威的、有公信力的第三方鑒定評估機構,這也是目前藝術市場所缺失的。國內藝術品體量如此大,如果以被人詬病的花錢買鑒定書的方式來獲取鑒定憑證,那偌大的圈子里,誰還能相信誰。
當藝術品在市場上開始流轉時,開始了飽受爭議和質疑的一生,拍賣行都追求流傳有序,亦是在真假中求真的最好選擇。如果有藝術品有自己的身份證,還有能有權威的第三方加持,它的一生,或許會平順很多。說個題外話,在諸多網友的評論中,有這樣一句“(這場爭論)幾乎就是幅包含所有寫實元素的當代藝術圈浮世繪,唯獨沒藝術”——說到底,這件事辨的也不是藝術本身,不過是人情世故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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