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房屋屬于文物 私自拆建涉嫌犯罪
[中藝網 發布時間:
2018-05-08]
明知自家的老屋屬于國家重點保護文物,仍然私自將其拆毀。因涉嫌故意損毀文物,近日,連城縣四堡鎮霧閣村村民鄒某被當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原來,4月22日上午,連城縣文物局接到報告稱,四堡鎮霧閣村村民鄒某正在拆除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翰香堂”附房,欲圖在原址翻蓋新房。隨后,連城縣文物局、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工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對該處破壞文物的行為進行制止,并向四堡鎮派出所報案。經現場勘查測量,“翰香堂”被損屋面約92平方米,空斗磚墻體約8.3平方米。
經充分調查取證,鄒某被連城縣公安部門抓獲。經審訊,鄒某對擅自拆除“翰香堂”附房,損毀國家重點保護文物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鄒某因涉嫌故意損毀文物已被連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根據我國《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條規定:故意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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