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文交所發布關于中國經營報報道不實的嚴正聲明
[中藝網 發布時間:
2017-07-25]
近日,我所發現中國經營報財經團隊運營的名為“頤園財經”的微信公眾號平臺于2017年7月20日刊載了由中國經營報某記者(記者身份未確實)發表的題為《真假電子盤 深圳文交所與中玉世紀誰在說謊?》的文章。該報導嚴重背離事實,存在主觀臆斷,混淆公眾視聽等情況,現聲明如下:
1、我所領導及相關人員在2017年7月19日公開接受該記者約訪時,就其提出的相關問題已給予嚴正聲明。然而在其撰稿并刊登出的報道中,該記者仍然主觀臆斷,斷章取義,嚴重歪曲事實,通篇報道對我所存有明顯敵對和惡意中傷。
2、文中提及我所合作機構中玉世紀(青島)珠寶有限公司(下稱“中玉世紀”)在青島舉辦大型招商活動,并稱將通過深圳文交所上線資產包,采用電子盤證券化交易,交易模式為“T+1”等說法,并未經過核實查證。我所沒有電子盤業務,也就更無從談起中玉世紀在我所上線所謂資產包事宜,至于中玉世紀是否有同其他交易機構合作,我所不得而知,與我所業務無關。
3、在此之前,該記者已于2017年6月17日在中國經營網刊登了標題為《深圳文交所“文化四板”招商現蹊蹺》的文章,未經過我所官方途徑、也未經我所證實,采取對所謂外圍機構人員進行“釣魚式”采訪,獲取不實之詞的報道,對我所正常工作及聲譽造成嚴重影響,我所已及時在官網和官微上發布聲明予以澄清。
4、此次于“頤園財經”微信公眾號上發表的文章,經了解,該公眾號是由中國經營報財經類記者個人團隊在運營,上述記者打著中國經營報的旗號,在該微信公眾號發表主觀臆斷的行業新聞及評論,嚴重違反了新聞宣傳工作紀律。雖然該公眾號在發表該文章后不久發現報道內容違反事實,已自行將該文章刪除,但仍已嚴重影響了我所聲譽,造成一定不利影響。我所對其行為及文章內容保留進一步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5、我所作為“公開、公平、公正”的國家級文化產權交易及投融資綜合服務平臺,合法、合規的開展各項業務。該記者心理陰暗,新聞道德缺失,對我所緊追不放,為追求公眾注意、力圖制造轟動效應而不擇手段。針對該記者多次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在未能謹慎、負責的審批前提下在公眾平臺發表不實報道,我所表示強烈抗議。若有關報道進一步給我所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影響我所國有平臺的社會聲譽,我所將訴諸法律手段維護我所權益,一切后果由該媒體及該記者承擔。
6、我所有關信息官方指定發布平臺為我所官網(www.szcaee.cn)和官方微信公眾號(微信號:szcaee)。
在此我們歡迎正當的輿論監督,同時提醒各合作機構謹防不良人員采用“釣魚式”等非正當采訪方式,堅決抵制惡意中傷等所謂“新聞采訪”,謹防害群之馬混淆視聽,制造混亂。
深圳文化產權交易所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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