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方監管”下的文交所藝術品交易路在何方
[中藝網 發布時間:
2017-01-11]
近日,國家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以下簡稱 “聯席會議”)針對地方交易場所涉嫌非法證券期貨活動的風險發文。此后,文化部發出消息,文化部文化市場司于1月9日召開工作座談會,邀請了全國27家文交所參會。兩則重磅消息發出,引發業內對于文交所藝術品交易的深刻思考。那么,應如何解讀近期的政策風向?
“聯合執法”逼迫文交所進行模式轉型
很顯然,此次政策監管與市場規范的連續動作出臺,意味著以后交易所要從事藝術品交易,將面臨愈發嚴格的監管。
“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是2011年,國務院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的決定》(國發〔2011〕38號,即行業內著名的“38號文”),加強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工作的組織領導,規范市場秩序,防范金融風險,所建立的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經歷了“聯席會議”清理整頓地方文交所一段時間之后,從去年年初,文化部又出臺了《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其中將以藝術品為標的物的經營活動或服務納入管理。此次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召集的工作座談會,也是旨在加強各地文交所的藝術品交易活動的規范。也就是說,如今,文交所進行的藝術品投資交易,要受到“聯席會議”和文化部的兩方監管。聯席會議管交易所,文化部管藝術品交易,以后可能要“聯合執法”,交易平臺、機構要想做到合格合規的“合法經營”,就得要遵守這兩個口的監管,過這兩關。
特別是文化部的《辦法》出臺后,對于很多行業“痼疾”如確真、評估、確權等問題的規范制約有了進一步的明確辦法。文交所平臺下的藝術品交易,更要做到權責明晰、信息公開、交易公平,才能得以存續發展。
這樣一來,過去一些文交所單純的藝術品掛牌發售將面臨更大風險。原有文交所模式下,如書畫藝術品資產包、郵幣卡電子盤交易等,都要經過一次合法性的考驗?!半p管齊下”的體制下,藝術品投資的未來必將走上更加合法、規范的軌道。
打造符合規范、具有產業格局的新型模式才是出路
“聯席會議”在近日的發文中明確指出,“非法類期貨交易平臺在早期多從事石油、貴金屬交易,在國家加強打擊后,平臺非法交易品種擴大至郵幣、藝術品、茶葉等……部分以郵資票品、錢幣、磁卡為交易標的,或以珠寶玉石、茶葉、老酒等實物商品為交易對象的交易場所,也涉嫌違規組織類證券交易活動?!?以上這些,“無益于實體經濟” 且風險隱患巨大。各省級人民政府要抓緊排查摸清風險底數,做好資金和人員管控,對交易場所違法違規活動采取穩妥措施予以嚴厲打擊,涉嫌犯罪的,移動公安機關;做好轄區內交易場所的清理整頓工作,落實整改和分類處置要求;同時要按照總量控制、合理布局、審慎審批的原則,嚴格程序,明確標準,審慎批設新的交易場所。
以上透露出的部分信息是,今后對于交易所的審批將更加嚴格,甚至幾乎不再新設交易所,而對于交易所中的藝術品交易,以后也要接受對“實體經濟”的有益與否的考量。
以往,文交所平臺下的藝術品交易之所以受到詬病,其根本是在交易所模式建立之初,就忽略了與產業相結合、遵守行業規范的前提。
從最近的信息可以看出,以后,文交所要想進行藝術品交易,門檻必然高了,必須依托好的模式。首先就是要具備各項產業配套:保險、評估、保管、藏品制作、保真確權、法律公正、上級監管等產業程序都得具備,不能是只管掛牌的交易平臺。
不過,從另一個角度看,“聯席會議”、文化部的聯手出招,恰恰證明了藝術品投資已經開始占據投資領域的一席之地。特別是在如今投資渠道收窄的大勢之下,藝術品投資,特別是交易所平臺模式下的藝術品交易、投資,已然成為一種行業主流,在規范化的引導之下,必然迎來一個更為健康廣闊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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