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文物利用應避免過度開發
[中藝網 發布時間:
2016-10-20]
國家文物局昨日在官網下發了《關于促進文物合理利用的若干意見》,要求各地文物利用要堅持合理適度,必須以確保文物安全為前提,不得破壞文物、損害文物、影響文物環境風貌,避免過度開發。
目前,我國文物利用仍然存在著文物資源開放程度不高、利用手段不多、社會參與不夠以及過度利用、不當利用等問題,為此,國家文物局要求各地要準確把握文物利用的基本原則,注重發揮文物的公共文化服務和社會教育功能,同時要嚴格遵守文物保護等法律法規。此外,要堅持合理適度。文物利用必須以確保文物安全為前提,不得破壞文物、損害文物、影響文物環境風貌;文物利用必須控制在文物資源可承載的范圍內,避免過度開發。
國家文物局要求各地要擴大文物資源的社會開放度。由文物部門管理使用的各級各類不可移動文物應盡可能向公眾開放,已對公眾開放的要進一步挖掘潛力、提升服務,未對公眾開放的要明確開放時限;由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等使用的國有文物保護單位,應創造條件實現局部或定時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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