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我國首家文化產業類保險公司——東方文化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籌)啟動申報工作會議召開,標志著專業化的文化產業保險的大幕即將拉開。中國 藝術產業研究院副院長西沐作為特邀專家代表,在工作會議上作了《保險業參與藝術品市場治理的意義與創新取向》的專題報告。以下是根據西沐先生的發言錄音整 理而成,供廣大讀者參考。
文化產業是一個非常大的集群性產業業態。由于其資源特質的非標性特征,不同業態之間的資源特質差異巨大,從而也帶來了不同行業發展中的巨大的差異特 性。為了在短時間內更好地理解與認識文化產業發展過程中的一些規律與特質,我擬從藝術品市場這一前沿及自主性較強的業態分析入手,通過分析保險在藝術品市 場及其產業發展過程中的地位及創新取向,來更為具體地認識保險業在文化產業發展過程中的一些趨勢與互動關系。下面,我從三個方面,簡要闡釋一下自己的一些 感悟。
一、中國藝術品及藝術金融發展的一些狀況
目前,我國藝術品市場及藝術金融 發展的關注度比較高,我國人均GDP已接近達到8000美元,消費結構的快速轉型已經到來,并且迅速地深化發展。從我國藝術品市場的發展的態勢來看,改革 開放三十多年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到了2015年底,整個藝術品市場的總交易額已近4000億元,拍賣市場的交易額也達六七百億元,在高潮時的 2011年,拍賣市場交易額達1000多億元。與此相對應,近幾年,我國藝術金融的發展速度也是非???,2013年、2014年藝術金融發展的規模大約是 200億元左右,2015年有了迅速發展,規模達到近600億元。雖然我國藝術品市場的總交易規模自2011年以來,沒有很大的變化,我們講是處在一個平 臺期。但是,藝術金融的發展規模增長了好幾倍。這種變化給我們提出來一個警示,那就是藝術品市場的結構正在發生大的轉型。
中國藝術品市場雖然經過三十多年的快速發展,但一些根本性的問題并沒有隨著市場的快速發展而得到有效的解決,比如誠信問題,其中最核心的“三假”問 題沒有得到根本性的解決;比如定價機制問題,官本位、市場明星等的侵蝕等,也沒有得到很好地建構、解決;比如交易體系的扭曲問題、一二級市場的倒掛問題、 退出機制問題等等,都沒能有效地得到化解,有的方面甚至還有了新的積累。所以,人們就得出一個這樣結論:藝術品市場存在的這些問題,已經不能或者是很難僅 僅依靠藝術品市場本身系統已有的力量來解決,必須要尋找新的發展動力。
藝術品市場新的發展動力可以來自很多方面,比如政策方面、國際化進程方面等,可是,人們越來越發現,重要的是要聚焦資本和金融的力量,特別是金融體 系對藝術品市場的廣泛參與及影響。2015年,藝術金融的規模從200億左右發展到近600億左右,是否意味著現有的傳統金融體系對藝術品市場進行了廣泛 的介入?我們可以從我主筆的《中國藝術金融發展年度研究報告(2015)》分析看出,答案卻是否定的。藝術金融規模的迅速發展,并不是因為現有傳統金融體 系對藝術品市場的介入而得到提升,而是一些創新的體系業態,特別是平臺化交易,比如文交所平臺進行的藝術品實物集成電子化交易,做出的貢獻是非常巨大的。 而相比較而言,我們傳統的金融體系做出的貢獻微乎其微。在這里,銀行業介入藝術品市場的積極性非常高,有成功的案例,如濰坊銀行的藝術品質押實踐,但銀行 做出的貢獻只有二三十億的規模,難成氣候;而保險業就更小,幾乎可以忽略不計。這說明,我們面對巨大的藝術品市場需求,傳統的金融體系的創新能力沒有得到 很好地發揮,沒有跟上市場發展的步伐。這也許是傳統金融體系的日子太好過了,看不上目前并不大的非標準化的這樣一個藝術品市場的需求。并且,這樣一個市場 盈利的風險也比較大,需要建立一套有難度的風控體系,建立一支專業人才隊伍,運作難度的確比較大。但是,這也反映出傳統金融體系,特別是保險業參與藝術品 市場不夠、創新不足,特別是創新動力(310328,基金吧)不足,創新能力嚴重缺失的事實。隨著藝術品市場的發展,對于藝術金融的不斷創新,銀行業的介 入非常重要,但是保險業的進入我們認為也是至關重要的,保險業的地位與作用,并不亞于銀行業對藝術品市場及藝術金融發展的作用。
二、保險業產品層面的發掘
我們認為,保險業進入藝術品市場與藝術金融產業的發展,需要關注兩大方面,第一,不僅僅要關注保險產品層面的發展;第二,更要關注機制管理層面對于 藝術品市場及藝術金融發展的貢獻。當下,我們大家在談的文化產業保險問題、藝術品保險等問題都是基于產品層面的。這可能與保險業的業務發展的領域比較狹 窄,現在發展的差異化不大,同質化競爭比較嚴重,而文化產業或文化資產的保險是一個差異化極大的領域,它要求的是更加專業化、精細化的管理有關。事實上, 目前,對文化產業或文化資產的保險的支撐體系的建構與能力遠遠不足。主要可能是文化藝術品市場本身的發展都一直存在這個問題,但是,這不意味著我們就無所 作為,特別是當我們面臨巨大的發展機遇的時候,就更應該進一步挖掘、豐富文化資產或者藝術資產保險產品的設計,深入挖掘市場潛力。
以前,我們曾經做過一個測算,目前藝術品市場的總成交額不到4000億,但是顯現出來的投資的需求或是潛在的需求大約是是6萬億。我們可以看到,四 大金融體系中的證券體系的資產規模大概是8萬億,銀行體系資產規模大概是150萬億,信托體系資產規模大概是20萬億,保險體系資產規模大概是10萬億, 而我們的理財產品的規模,2015年就已經達到25萬億之多。對比藝術品市場的規模才只有不到4000億的規模,可見這潛在的發展規模會有多大?潛力會有 多大?為此,我們只能說,不是沒有需求,只是我們沒有針對性的產品,個性化的產品來應對與發掘需求,釋放需求,沒有挖掘出市場的潛力,沒有相應的發掘手 段。這是我們看到的只是在產品挖掘這一層面,就有如此大的空間與潛力,急需去開發。
三、重視保險業機制、管理層面的創新
事實上,關于保險業在藝術品市場及藝術金融發展過程中的應用方面,現在我們還有另外一個更大的空間,特別是在藝術資產、藝術財富的管理層面發展的空間巨大。
我們強調,保險不僅僅只是產品,它還是一種機制,還有一種機制建構層面的力量,它對于資產除了保險保障層面的功能以外,還有一種管理與建構的能力, 我們需要特別強調保險管理層面的力量,在保險的法律法規比較健全和保險產品架構的基礎上,創新新的業態,把保險的機制變成藝術金融產業創新的平臺,這個平 臺就是在我們面臨貨幣超發和優質資產荒的狀況下,把我們優秀的文化藝術資源資產化,資產金融化,并將這些金融化的資產融合到藝術資產與藝術財富的管理過程 中,這可以說是保險機制和基于保險機制的平臺化發展的一個非常巨大的發展空間。
目前,在這個資產與財富管理的平臺上,做藝術品資產管理、財富傳承管理,有兩個大的發展方向是社會發展到今天,資產界和財富管理界非常熱門的話題, 一個是,比如,家族管理辦公室,這幾年發展的非???,在這其中,保險是非?;A的一個架構,只有依托保險的機制、保險的架構、保險的平臺,才能成功地實現 將資產與財富隔離,實現傳承,保證資產的安全、保值、增值。
另一個是,進一步拓展創新的業務模式,由業務創新、平臺創新、體系創新,不斷地實現產業鏈創新培育,這是保險業面臨的千載難逢的機會。所以我們講, 保險業在藝術品市場與藝術金融發展的過程中,除了在產品層面不斷地挖掘、豐富之外,更需要在業務模式和平臺模式上進行創新,這是保險業,特別是東方文化財 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在文化產業有所作為,形成自己核心競爭力的非常重要的一個基點,即圍繞產品挖掘、平臺創新多做文章,使東方文化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能 夠獨樹一幟、為文化產業的發展起到應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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