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賄倆電力官員442萬及紅木家具 公司老板獲刑
[中藝網 發布時間:
2016-04-05]
為感謝對公司招投標業務上的幫助,公司老板劉某及其公司分別向兩名電力官員行賄共計442萬元以及一套價值34萬余元的紅木家具。迫于反腐壓力,兩 名官員為掩飾犯罪都在事后退款,其中一人還退還了20萬元利息。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一審因行賄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罰金5萬元后,劉某提出上訴。鑒于 劉某在二審期間主動將個人及單位罰金全額繳納,近日,市高院終審改判劉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劉某是北京澤源惠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是北京豪義慧通科技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一審判決書載明,北京澤源公司、北京豪義科技公司及劉某為感謝先后任國網青海省電力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以及國家電網公司生產技術部(運維檢修部) 主任的鄧永輝在國網青海省電力公司、山東省電力公司、江蘇省電力公司等電力設備采購等招投標業務上對兩家公司提供的幫助,先后五次送給鄧永輝錢款共計 362萬元及價值34.7萬元的一套紅木家具。后鄧永輝為掩飾犯罪,將其中310萬元歸還給劉某。
鄧永輝曾作證說,他通過向青海、山東、河北、天津、寧夏等省級電力公司打招呼的方式,為劉某的公司拓展業務。2011年7月,他調任北京后,想在京購 房,劉某得知后主動提出幫助,先后給他交付了12萬元定金。2012年6月,為交付279萬元房屋首付款,經二人商議,劉某將300萬元匯入到鄧永輝妻子 董某的銀行卡內。
一審還查明,北京澤源公司及劉某為感謝先后任廣東電網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董事長、黨委書記的廖建華在電力設備采購等招投標業務上對北京澤源公司提供的幫助,先后三次送給廖建華錢款共計80萬元。后廖建華為掩飾犯罪,將上述錢款及利息共計100萬元返還給劉某。
劉某供述,他2012年7、8月間通過他人介紹認識廖建華后,前往廣東在其辦公室見面,希望能得到關照。同年8月,公司中標了廣東電網一個標的 1000萬元左右的項目后,他出于感謝前后給了共計80萬元。其間,公司又中了一個標的1000萬元的低壓開關項目。2013年年底,廖建華到中央黨校學 習時,在一次飯后,劉某又給了他20萬元現金。
廖建華的證言顯示,在其幫助下,劉某公司在廣東電網公司設備采購招標項目中中過幾次標。為了表示感謝,劉某分三次給了他80萬元,其中有一筆20萬元 現金是在他住院期間給的。2014年春節前后,迫于反腐壓力,其讓秘書打電話將劉某約到廣東一家酒店,后將100萬元本金和利息給了對方。
一審因行賄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罰金5萬元后,劉某提出上訴。鑒于劉某在二審期間主動將個人及單位罰金全額繳納,近日,市高院終審改判劉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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