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巖岳設計的院徽

故宮博物院院徽標識
由于認為故宮博物院采用的院徽抄襲了自己所設計作品的“實質性內容”,安徽工業大學工業設計系教師朱巖岳日前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起訴,要求故宮博物院停止使用今年7月18日發布并啟用的院徽標識。目前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朱巖岳介紹說,2004年6月,故宮博物院向社會發出公開征集院徽標識的啟事,他在7月見到該啟事后,設計出了以“宮”字為基本元素,體現故宮特色、造型上把“宮”字的各筆演化成為矩形結構的院徽標識,并將該設計稿寄送至故宮博物院應征。但故宮博物院最終未采用任何應征標識。
此后,故宮博物院委托北京理想創意藝術設計有限公司設計院徽標識。2005年7月18日,故宮博物院向社會公開發布了院徽標識并正式啟用。朱巖岳經對比后認為,故宮博物院啟用的院徽標識與他投稿的應征作品在設計說明及具體表達方式上近似,在長寬比、底部平齊、外部線條的粗細及兩個口之間的距離等方面基本一致,兩件作品存在“實質性相似”。
朱巖岳認為,該公司和故宮博物院共同侵害了他應征作品的署名權、復制權和修改權。他向法庭正式起訴兩單位,請求法庭確認該公司在受托設計故宮博物院院徽標識時抄襲了他應征作品的實質部分,并判令被告故宮博物院停止使用2005年7月18日發布并啟用的院徽標識。此外,他還提出了對方向他賠禮道歉和賠償5萬元的要求。
故宮說法:
“宮”字形是公用元素
記者在故宮博物院網站看到,故宮博物院采用的院徽標識設計采用了“宮”字形。網站介紹說,該設計“宮”字的一點取材于“海水江牙”和玉璧的圖形元素,意含吉祥如意、源遠流長。海水托玉璧,取其珍如拱璧之意,象征故宮博物院擁有并妥善保管100多萬件珍貴文物。
朱巖岳認為,故宮博物院委托北京理想創意藝術設計有限公司進行設計是發生在故宮博物院收到原告的應征作品之后,該公司的設計人員也承認在其設計過程中故宮博物院提出過許多修改意見。
記者了解到,朱巖岳在起訴前曾向故宮博物院就此事進行溝通。故宮博物院辦公室表示,以“宮”字形為基礎設計的方案,只要是設計人獨立創作,不構成侵權?!耙驗椤畬m’字作為漢字是公用元素,在征集方案中有相當比例的作品是以‘宮’字為基本要件的,但都進行了不同的變形特點,各有特點?!?
記者就此聯系到故宮博物院辦公室馮主任,他向記者確認,他們確實已經收到朱巖岳的投稿作品并登記在冊,就朱巖岳的質疑,他們也專門致函說明,專業設計公司接受委托進行的創作是獨立創作,不存在侵權問題。他向記者表示,院徽正式向外界公布以后,就經常遇到這種情況,有很多人說該院徽和自己的作品有相似之處,“那就法庭上見?!睋?,此案將在10月底正式開庭。(記者 張守剛)
來源:北京娛樂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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