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著名雕塑家何鄂創作的大型城雕《黃河母親》,1986年落成于甘肅蘭州市,受到國內外人士的推崇和喜愛。2002年9月,合陽縣洽川鎮黃河風景區也出現了一位“黃河母親”,創建人卻為盧忠敏,落款為“洽川風景名勝區旅游航運中心”。近日,何鄂以被告侵犯了她對《黃河母親》雕塑作品享有的復制權、展覽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和署名權,將合陽縣洽川風景區旅游航運中心和盧忠敏起訴至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洽川“黃河母親”要收費
1986年4月30日,大型花崗巖雕塑《黃河母親》落成于蘭州市濱河中路黃河南岸。雕塑長6米、高2.5米、寬2.2米,整體造型是一位神態嫻雅的母親側臥在黃河岸邊,看護著懷抱中游泳的幼兒的情景。作品以母親的博大、坦蕩、慈愛、端莊,象征黃河作為中華民族孕育者的母親河形象,也象征著中華民族源遠流長、不斷創造新文明的時代精神。1987年,《黃河母親》獲全國首屆城市雕塑優秀獎。
現為中國美術家協會雕塑藝委會委員的何鄂女士訴稱,2002年10月,許多人打電話向她詢問,是否在陜西渭南黃河風景區又修建了一座《黃河母親》,并收費參觀。為了落實情況,當月25日她派專人前往陜西調查。在黃河風景區黃河河心島上發現果然有座“黃河母親”,該仿制品與原作大小相仿,雕像基座前方立有一斜面題名碑文,上刻“獻給偉大的中華民族———黃河母親”,落款“洽川風景名勝區旅游航運中心,公元二00二年九月十八日”,雕像背后題字“黃河母親創建人:夏陽村盧忠敏,雕塑人:南義村楊保乾”,落款“旅游航運中心,二00二年九月十八日”。雕像正面“母親”的腳下方設有捐款箱和香爐、磕頭墊等物。在通往雕像的路途中,設有一售票點,所售門票票價為10元,上印“黃河母親”雕像,并蓋有“合陽縣洽川風景區旅游航運中心”印章。
仿制品丑化了原作
何鄂女士認為,任何人未經自己許可不得非法復制、展覽《黃河母親》并從中獲利,更不得以歪曲方式破壞作品的藝術整體性。被告合陽縣洽川風景區旅游航運中心和盧忠敏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私自仿造做工低劣、人物神態失常的“黃河母親”,丑化歪曲了原作,并作為營業景點攬客收費,牟取非法利益,損害了其作品17年來產生的影響。何女士向渭南中院提起訴訟要求兩被告立即停止展出并銷毀偽作;在國家級和陜西、甘肅兩省媒體上向原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原告損失105萬元,兩被告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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