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5月8日電 (記者 龍敏)8日在福州舉辦的第二屆數字中國建設峰會閉幕式上,國家文物局公布了《博物館館藏資源著作權、商標權和品牌授權操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國家文物局副局長關強表示,在使用博物館館藏資源中,要堅持尊重文物、合理適用、因地制宜的原則。
中國擁有76.7萬處不可移動文物,1.08億件(套)國有可移動文物,5136家博物館。博物館是收藏、保護并向公眾展示文物資源的主要陣地。關強說,為盤活文物資源,促活博物館發展積極性,激發社會創新創造活力,解決文物資源授權的制度瓶頸,國家文物局組織編制了《指引》。
近年來,國家文物局大力推進文物數字化工作,建設全國文物信息資源數據庫,推廣“智慧博物館”,編制“文物數字化保護標準體系及關鍵標準研究與示范”,推進“可移動文物數字化保護專項工作導則”出臺。通過文物數字化工作,原真再現并完整保存了文物本體信息、檔案記錄等內容,形成了豐富的文物數字資源。
該《指引》規劃了博物館館藏資源著作權、商標權和品牌授權操作路線圖。首次就博物館資源授權內容做出了清晰的界定,分為館藏資源著作權授權、商標權授權和品牌授權等;詳細介紹了直接授權和委托授權兩種授權模式,還介紹了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普通許可等三種授權方式的特點以及在操作中的優勢和劣勢,就一般授權期限等內容提出了實際操作建議。
在《指引》的使用上,關強認為,要堅持尊重文物、合理適用、因地制宜的原則。他說,博物館館藏資源蘊含著民族精神、歷史傳承的文化理想與追求,具有極其重要的社會公共價值。博物館及相關文博機構在對館藏資源著作權、商標權和品牌進行使用和開發時,必須要加強審核與監督,要堅持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兼顧,社會效益為主的授權原則。
關強還指出,《指引》主要適用于全國各級各類國有和非國有博物館開展館藏資源著作權、商標權和品牌授權的具體工作,屬于非強制性規定,各文博機構基于自身情況參照使用,并不強制各個博物館都必須開放資源,必須開展授權。博物館需立足自身情況,圍繞本館資源特色,綜合評估授權標的商業價值、使用范圍、經營方式等情況,因時制宜、因地制宜,妥善界定授權內容、妥善選擇授權方式、授權對象、授權事項等。
當天,國家多個部委在福州發布政策和報告。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發布了《省級政府和重點城市網上政務服務能力調查評估報告(2019)》、司法部發布了《大力推進“互聯網+”公共法律服務》等。
注:凡注明“中藝網”字樣的視頻、圖片或文字均屬于本網站專稿,如須轉載圖片請保留“中藝網”水印,轉載文字內容請注明來源“中藝網”,否則本網站將依據《信息網絡傳播保護條例》維護網絡知識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