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境攜帶金銀 超50克須申報
[中藝網 發布時間:
2017-09-05]
連日來,金銀制品走私頻發,廣州海關接連查獲多宗走私黃金珠寶首飾案件,查獲的數宗走私黃金珠寶首飾案件共涉及當事人12人,查獲未向海關申報的金項鏈、鉆石、彩色寶石等一批,涉案值約574萬元。
其中,廣州海關隸屬番禺海關近期創下了5天內連續查獲6宗走私珠寶首飾入境案件的紀錄,共查獲未向海關申報的K金飾項鏈、手鏈、鑲嵌首飾、彩色寶石等1847件,案值約76萬元。
廣州海關相關負責人提醒,攜帶高價值珠寶、寶石等通關時,需主動按照規定向海關申報。進境旅客攜帶金銀及其制品,數量不受限制,但重量超出50克必須向海關申報。在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內的,海關查驗放行;超出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內的,視同進口貨物,由海關予以征稅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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