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中國新聞網報道,國家文物局8月17日在其官網公布《文物違法行為舉報管理辦法(試行)》。
《辦法》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舉報文物違法行為,并要求各級文物行政部門應將文物違法行為舉報管理經費納入行政辦公經費,同時鼓勵各級文物行政部門設 立舉報獎勵經費,對因舉報使文物得到有效保護或免于重大損失的,給予舉報人精神或物質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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