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花5000萬在山壁刻"鳳凰壁畫" 造價僅200多萬
[中藝網 發布時間:
2015-05-18]
廣西鳳山縣原縣委書記黃德意,擅自做主動用國家防治地質災害資金5350萬元,在出入縣城的山壁上雕刻“鳳凰壁畫”,當地民眾調侃稱“縣里‘花了5000萬元畫了兩只鳥’”。據悉,該工程花費相當于該縣財政年收入的一半,但壁畫項目實際造價僅200多萬元。今年3月黃德意涉濫用職權、受賄犯罪被起訴。(5月14日《中國紀檢監察報》)
事實上,“鳳凰壁畫”一案,并無太多獨特性可言。其隸屬“工程腐敗”范疇,充斥著“違規招標”“吃回扣”等等老套情節,且一樣內幕驚人。稍顯特別之處在于,該項目自始至終都是“被猜疑的對象”。無論是官場同僚,抑或坊間輿論,一刻都不曾停止對它的質疑和嘲諷……然而詭異的是,直至外來的“巡視組”介入,這一明晃晃的貪腐案,才最終被起底、被坐實。
在外力介入之前,這一人盡皆知的貪腐行徑,就這樣堂而皇之且安然無事。所有人都心知肚明,所有人都無動于衷。大家維系著一種默契的平衡,既然無人愿意出頭,也就注定不會有人愿意收手!久而久之,貪腐者變得更為大膽,貪腐行為也就更少掩藏。作為當地一把手的黃德意,盡管未能堵住悠悠之口,但他的確做到了,在很長時間內安然無恙。試問,此一局面何以形成?是源于主政者與生俱來的權威,還是源于錯綜復雜的利益同盟?
毋庸諱言,崩塌式的官場內,個體的貪腐行為,注定會變得肆意妄為。反思“鳳凰壁畫”一事,我們最應厘清兩個問題。其一,如何強化公權系統的免疫力,終結“一人病變,一船人落水”的困局?其二,如何超越地方利益集團的壁壘,讓“外力型監督”能夠更為常態化與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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