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文化產業忌“突擊”
[中藝網 發布時間:
2015-04-22]
媒體報道,海南一國家級貧困縣耗時近兩年,耗資1.3億元修建了一個“牌坊群”。本以為憑借于此,文化產業就會風生水起,旅游收入也會財源滾滾,現實卻是:不但游人寥落,連當地群眾也嫌過于“陰森”而不愿去。
增加文化底蘊、發展文化產業,前提必須要符合文化規律,尊重市場規則。億元投入不可謂不高,但如果不能真正挖掘其文化內涵,也無法吸引群眾,這樣的文化產業也不過是打著“文化”的幌子。文化不是一日之功,底蘊不是突擊成型,依靠大興土木,搞復古建筑,題楹聯字畫,不是真正的文化。
搞文化先得有文化,搞產業先得懂產業。一些地方將文化產業當成匡扶經濟的萬金油、百寶箱,“文化產業”泛濫成災。實際上,文化成了一塊面團,任由各方力量揉捏,最后反倒淪為各種沒有文化的鬧劇。奇怪的是,類似的產業項目還往往受到當地領導支持,這本身也說明,引入群眾參與、增加專家論證,才能讓公共決策更加科學、更尊重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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