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化產業作為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附加值高、發展潛力大的綠色產業,相對于傳統產業具有較強的拉動性和“溢出效應”,是公認的朝陽產業。發展文化產業,不僅有利于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樣化、多層次精神文化需求,增強我國軟實力,而且有利于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粗放型的經濟增長方式。不過,當前發展文化產業,還要首先解決融資難的問題。
文化產業融資難的癥結
目前,我國文化產業融資難主要表現為現有金融服務水平難以滿足文化產業發展的需求。
首先,現有金融服務無法實現對文化產業的對接。文化產業與傳統產業存在明顯差別,輕資產、無形化、知識化特點較為明顯,往往缺乏金融機構認可的抵押擔保品,特別是處于初創期的文化型小企業,由于缺乏穩定的現金流,還款來源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企業早期風險比傳統產業高很多。金融機構尚未研究并建立起完善的文化企業資產評估體系,很難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為文化企業提供有針對性的金融服務。同時,金融機構在為文化企業提供融資時,受到利率政策限制,僅靠貸款利息難以覆蓋可能產生的高風險。另外,銀行類金融機構無法采取股權投資形式提供融資服務。
其次,現有金融服務愿望無法快速對接文化產業的融資信息。目前,文化產業與金融服務依然屬于“兩張皮”,一方面金融機構在服務中小文化企業時,面臨著企業點多面廣、信息分散、風險和成本較高的實際問題,雖有服務中小文化企業的美好愿望,但尋找合適服務對象所帶來的成本壓力導致金融機構實際操作束手束腳;另一方面,眾多中小文化企業為尋找發展資金而犯愁,到處尋求金融服務,但成效并不顯著。
此外,現有金融服務水平無法滿足充分對接文化產業的外部需求。伴隨著文化產業的不斷發展,文化企業在選擇外部資金過程中的主動性和針對性逐漸增強,對金融服務的要求也不斷提升,由以往的單純資金數量需求向綜合增值服務需求轉型。而目前金融服務機構的功能較為單一,單純提供資金的模式尚未改變,綜合性服務能力欠缺,導致文化企業在選擇金融服務機構時心存顧慮。
多措并舉破解文化產業融資難
制定減免稅、財政貼息等激勵政策,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文化建設。我國各級政府應從財政預算中安排一定比例資金,用于設立文化產業投資基金和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對符合政策導向的文化產業貸款給予貼息支持,對銀行貸款損失給予一定的補償,引導信貸資金向文化產業傾斜。應設立創業投資基金,對處于初創階段的動漫、數字多媒體等新興文化產業進行引導性、示范性投資,進而帶動民間資本和外資進入,推動文化產業升級換代。吸引國內外企業積極參與文化設施建設,引導多種經濟成分參與國有文化企業股份制改造,逐步建立多元化、社會化的文化產業融資體系。
搭建公共服務平臺,促進信息溝通。一是設立信息交流服務平臺。建立文化產業信息交流服務中心,建設文化企業信息數據庫,推出優秀文化企業評選標準,提供重點支持的文化企業名錄,定期向金融機構推薦文化企業貸款項目,著手開發信用風險評估體系。二是設立金融聯動服務平臺。聯合包括創投企業、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等在內的各類機構,建立文化產業金融服務戰略聯盟,借助專業研究團隊,為文化企業提供綜合性金融服務。
創新文化產業的融資機制。一是放開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私募股權投資試點,以便金融機構獲得更高的投資收益,補償所承擔的高風險。二是創新文化產業融資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建立文化類信托投資公司,發起文化產業專項信托計劃,所發行的信托產品由政府政策資金、專項引導基金、社會資本等共同認購,募集的信托基金投向由評審專家篩選、能夠體現政府扶持意愿的優秀中小文化企業。
提升金融服務水平,拓寬金融服務范圍。一是積極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推進適應文化產業大發展大繁榮的信貸管理制度創新,推動適應文化產業特點的金融產品創新。二是鼓勵擴大經營范圍,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文化創意類園區內設立專門為文化型中小企業服務的支行、信貸中心等信貸服務專營機構。三是有機串聯金融網絡,鼓勵文化產業基金、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機構、擔保公司、信托公司、創投企業構建服務文化產業的金融鏈條。
推行知識產權證券化,實現金融資本與文化產業資本的有機融合。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是以金融技術為依托,以知識產權作擔保,以證券化為載體的融資方式。它具有融資成本低、實施難度小、不影響知識產權權屬等優點。在美國,知識產權證券化已運用于文化產業的各個領域,包括電子游戲、音樂、電影、休閑娛樂、主題公園等與文化產業關聯的知識產權,幾乎都已成為證券化的對象。我國文化企業應積極利用這種先進的融資方式,變現債權來改善現金流狀況,優化企業的資產負債結構,提高資金周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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