贗品古董傷了捐贈老先生熱情
[中藝網 發布時間:
2002-02-23]
山東省社科院的任遵洪老先生買下文物販子的11塊“古代磚雕”捐獻,省博物館打下收條,可就在“正式捐贈手續待辦”時,卻鑒定出這些磚雕系“贗品”。任先生日前以“捐贈名譽受到侵犯”為由訴諸法律,省博物館卻認為他們對任“既無侵權事實,亦無侵權結果”。
據任先生介紹,他于2000年9月在濟南英雄山市場發現有人出賣“古代的彩磚雕”,決定買下來捐給國家。當時為了驗明真偽,還曾讓省博物館的有關人士特意到家里看了看。任先生說,省博物館一位專家來到家里見到了文物,認真看了磚雕后說“是真的,至少是國家二級文物”。王隨即帶走了這塊磚雕。
據了解,當時省博領導肯定了任先生捐贈文物的義舉,并說“希望把另外10塊磚雕弄來,以防國家文物丟失”。當年9月19日,任先生到莘縣文物販子家里買了磚雕10塊,花費8000余元。9月20日,省博將文物從任先生家里帶走,隨即開具了一張收據:“今收到任遵洪先生捐獻彩色磚雕11塊,正式捐贈手續待辦,其他榮譽事項同時辦理?!比ツ辏保痹拢啡?,專家鑒定證明這11塊磚雕均系贗品。
省博物館認為,問題就出在這張收據上。此收據只是暫收手續,文物鑒定結論是由專家組作出的,當時也沒有人對任先生說過“是真的,至少是國家二級文物”之類的話。因此省博認為在此事上他們不應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任先生卻一口咬定當時省博那位專家說過是真品才“據此鑒定買了文物”,而且開的收據也證明是省博有關人員驗明了是真品后開的收條。任先生認為自己的一片愛國熱情被當成了“欺世盜名”之行,感情受到了愚弄,認為省博此舉給他造成了物質損失不說,還侵害了他的名譽和尊嚴,一定要借助法律來討個說法。
據了解,此案現正在歷下區法院審理之中。
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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