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盧浮宮假門票”根在國內旅游潛規則
[中藝網 發布時間:
2013-09-15]
“中國人制造盧浮宮假門票”,多家法國主流媒體12日聚焦這一話題。據《巴黎人報》報道,從8月12日起,盧浮宮相繼發現數張中國游客持有的假門票,比利時海關8月底還查扣了含有3600張假門票的中國包裹。事發后,盧浮宮一方面已經與警方合作開始了對假票的調查,另一方面全面提高警惕,加大了對所有門票的檢查力度。(9月13日《法制日報》)
中國游客持假門票參觀盧浮宮,讓國人覺得很丟臉。一者這么多年來,盧浮宮對門票從不設防,每年多達900萬的游客,假門票打破了誠信無須設防的空氣,“中國人”成了主角,好比白紙上的一滴墨跡,特別刺眼;二者3600多張假門票來自中國,制假也打上了“中國”的烙印,難免不讓外國人戴上有色眼鏡。
但是,理性地來看,這個事件中的中國游客其實都是受害者,替他們打點一切游覽事務的,應當是旅行社。因此,對于假門票他們既不知情,同時其正常的權益與名譽都受到了損害。說到底,其實還是旅行社在提供虛假服務,在欺詐游客。那么,游客如何維權,弄虛作假的旅行社該受到怎么樣的懲罰呢?
從某種意義來講,中國游客的出境游其實還是國內旅游的延伸。盧浮宮假門票事件,與國內旅游潛規則的痼疾,打斷骨頭連著筋。一直以來,國內旅游行業不是靠服務贏得價格,而是打價格戰,搞惡性不正當競爭,即便在涉外旅游中,也有一些旅行社開出的團費,依然可以低于正常的交通與住宿費支出,卻將旅行社、導游綁架在購物與額外旅游服務之中,變相榨取游客的錢財,曲線解決贏利不足的問題。
消費誠信的經營方式,畸生出假門票偷逃成本,騙取游客費用的沖動并不奇怪,一張門票價格不高,而對一個團來說則是一筆不小的收入?!氨R浮宮假門票”事件,種種跡象都指向與中國游客相關聯的旅行社。
“盧浮宮假門票”事件發生在法國,根卻在國內被詬病已久的旅游潛規則。旅游行業惡性競爭之所以無法遏制,根源在于不參與惡性競爭的從業主體,不能夠從反惡性競爭之中受益,并最終鉗制惡性競爭的發生。
今年新的《旅游法》生效,對游客權益保護和行業規范監管,得到了加強,旅游服務報價開始提升。但是,站在維護行業市場秩序的角度,賦予行業權益保護,達到行業自律自凈的目的,依然有缺陷。
“盧浮宮假門票”事件對華人旅游界的聲譽帶來負面影響,既是教訓也是啟示,一損俱損、一榮俱榮,把旅游推回到誠信的軌道上來,還需要進一步固化各方利益的法律地位,提高違法成本,并充分賦予游客與行業的監督權與訴訟權,使得惡性競爭付出比違規收益大數倍的代價,營造出行業良性競爭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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