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交所藝術品份額化發行失敗的原因
[中藝網 發布時間:
2013-09-10]
日前,首屆中國文化金融高峰論壇在北京隆重召開。本次論壇以金融視野中的文化產業為主題,聚焦文化產業發展難題。主要圍繞文化與金融整合的路徑、中國文化金融產業鏈構建和文化金融發展體系的建構進行研討,旨在推動金融與文化在產業層面上的深度融合,實現當下中國經濟結構與發展方式的調整和優化。
在本次論壇上西安交通大學東方管理學院院長雷原就如何發展中國文化金融創造性地提出了由中宣部牽頭聯合人民銀行、銀監會、文化部、財政部等部委共同組建“中國文化金融管理監督辦公室”作為文化金融的最高領導管理監督機構的戰略構想。雷原認為文化和金融不結合起來,文化產業不可能發展,中國文化與金融應走戰略共享的道路。而最大的文化資源就是藝術品,它是看得見的,藝術品如果不份額化那么文化金融也不可能實現。
另外關于文化藝術品份額化標的物的選擇,雷原總結了過去幾年來一些文交所成功的經驗與失敗的教訓。他認為標的物首先一定要體現中國文化的精神;其次在選擇藝術品標的物的時候,從藝術品鑒定方面考慮,一定要選擇有共同認識的、歧義少的藝術品。所以前幾年成立的許多文交所的標的物都選擇了活著的書畫藝術家,活著的書畫藝術家好鑒定、分歧少,也是出于這方面的考慮;第三,標的物應選擇那些絕對起領軍作用的藝術家的作品。天津文交所當時選擇了地方名家,一拋出標的物就引起很大的分歧;第四點就是標的物的價值量的大小,一開始要選擇多大的價值量必須根據市場的成熟度來確定。
說到藝術品份額化的發行,雷原總結了幾年來一些文化產權交易所在藝術品份額化發行上失敗的原因。原因一,文交所初期階未采取正確的低價策略。文交所剛剛興起階段的資產包起價高,比拍賣行、畫廊的價格都高,并且其價格一直處于非正常狀態的飆升狀態。那么最后給大眾就造成了一個印象——交易所是“賺錢的”,是適合投機的,是攏老百姓錢的。他認為在藝術品的初期階段,一定要采取低價策略,降低第一批準入人的風險,增加后來者的投資信心。市場的發展屬于初期階段就要拿出初期階段的策略。
原因二,文交所采用了集中競價的發行辦法。如當初天津文交所一開始就采用集中競價的藝術品發行方式,最后不被市場和投資者所接受,文交所面臨不改革不能正常運營的尷尬局面。但是如當初它越改革市場罵的越厲害,改革的越快,但是越改越不像樣子,最后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雷原認為在市場初期階段發行時一定不能搞集中競價發行。因為集中競價發行以后,必會抬高資產包的價格,那么第一批入市的人承受的風險就大,所需付出的成本就高,最后獲利的空間勢必縮小。
原因三,關于文交組退市的朝令夕改。剛開始設計的退市原則就是購買者買到了百分之百的份額以后才能退市,就是一個份額不賣也不能退市。不限制退市的自由但必須增加退市的難度。但后來這一規定被修改了,修改之后規定三年五年才能退市,對于持有人來說不知道三年五年哪一天購買的藝術品份額就砸到自己手上了,增加了投資人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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