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老街被“賣掉”了?
[中藝網 發布時間:
2002-02-06]
《合肥報業網--江淮晨報》2002年2月21日消息:一條老街:一億元2002年1月1日,一份標的額一億元的合同被雙方簽上了字,簽字一方是黃山市屯溪區政府,另一方是天津方舟旅行社,而合同標的,是黃山屯溪老街30年的獨家經營權。盡管此次招商活動一開始便遭遇到一片斥責聲,但屯溪區政府和方舟旅行社從第一次接觸起,便“情投意合”,“談判進行得異常順利”,到2001年11月份,合同即已完成,但為了圖個吉利,所以將合同放在新年第一天簽字。按照合同,屯溪區政府擁有老街所有權與管理權,方舟享有“特許經營權”,方舟的一切經營活動都要在政府部門的管理之下進行,如有違反,政府部門隨時可以收回合同。在合同雙方看來,這是一個雙贏的合作。心中無底的“博弈”黃山市屯溪區旅游局局長蔣勁華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政府每年都花很多的精力與資金用于維護老街,肩上的擔子非常沉重。政府也曾打算將老街封閉起來,“收費入內”,但考慮到可能帶來的風險,遲遲未敢動手。就在政府部門為老街的命運走向一籌莫展的時候,天津方舟旅行社打出了“弘揚徽派文化,以商業運作的模式打造、包裝屯溪老街”的口號,此舉正暗合了屯溪區政府的心思。蔣勁華局長解釋說,按照合同,老街的現有資產中,國有房產占1/3,企業門市部占1/3,個私經營戶占1/3,這三個1/3將全部通過資本運作的方式密切組合起來,以點帶線,再以線帶面。此外,在方舟成立的屯溪老街旅游公司中,區政府以屯溪老街的資源品牌入股,占有20%的股權。據了解,也許是擔心風險太大,屯溪區政府原來準備簽一個意向性的協議來明確雙方的責、權、利,但被方舟斷然拒絕。蔣勁華告訴記者,1月1日簽定的合同,仍然帶有很強的意向性,他們要求方舟在3個月內拿出一個具體的規劃方案,方案出來后,要通過專家學者認可,并通過政府批準,然后才能進入實施階段。他最后強調,“一些媒體炒作是不準確的,此舉決不會破壞現有文物”。對風景名勝進行開發利用,關鍵就是自然、文化遺產的保護問題。會不會破壞“現有文物”?其實雙方心中都沒底。對于老街,方舟的初步計劃是:重點修復一些破舊的房屋,拆遷部分居民住戶,恢復老街原有風貌,還將組建街頭文化娛樂團隊、物業管理以及宣傳包裝等,前期的費用將達1000萬元。除此之外,方舟還看上了區政府剛剛到手的另一塊“肥肉”—— 新安江屯溪城區段3000多畝的水面,“將利用新安江源頭這一品牌優勢,做足水上娛樂文章。它將以招商引資為主”。就在合同簽定后沒多久,方舟就在自己的網頁上打出了“億元買斷黃山美景”的大標語,來為自己的融資造勢。面對標的額1億元的這份墨跡未干的合同,方舟稱“融資將不可避免”。對此,將局長似乎有些擔心:方舟方面會不會是炒作?老街能轉讓經營嗎?老街的經營權能不能轉讓?如果能,又該如何操作?帶著這些問題,本報記者又采訪了有關部門。省建設廳規劃處負責人告訴記者,關于屯溪老街轉讓經營權一事,他們也一直在密切關注,對這件事的態度也非常鮮明:一、已責成屯溪區政府停止轉讓并提供一個合理的解釋;二、方舟旅行社此舉是想進行炒作。這位負責人進一步指出,屯溪老街是國家級“歷史文化保護區”,對于這樣的一條街,屯溪區政府無權來決定它的命運。即使要轉讓經營權,也必須由市級政府來籌劃,然后報國家建設部批準。而屯溪區政府的一系列行為,已違反了國家在自然、文化遺產保護方面的相關規定,應該立即停止。記者在采訪省文物專家時得到這樣的囑托歷史文化街區目前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忽視保護,片面追求“現代化”。對其的保護,不僅要體現在一定用地規模范圍內總體空間體型環境保護上,還要體現在與周邊自然環境、城市人文環境的協調和對歷史文化內涵的保護上;應適應社會經濟的發展,保護其活力,在保護規劃指導下,調動居民積極性,整治改善自己的生活居住和經營環境。從這個意義上說,屯溪老街所面臨的問題,也許不是一張合同就能解決的?!醣緢笥浾邔幭驏|祁海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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