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人肉“到此一游”可休矣
[中藝網 發布時間:
2013-05-29]
南京某中學生丁某,在埃及盧克索神廟旅游時題下了“丁錦昊到此一游”,令國人深感丟人和憤慨。很快,其家庭住址,所在學校、父母姓名等都被網友人肉出來。他學校的網站被黑,其父母哭著向埃及和公眾道歉。
題字是國人不文明行為的一種反映,當然應該被堅決制止,但為何此事被放大?概因這一事件的負面影響更廣泛,丁某已經把國人的臉面丟到了國外。然而,和“到此一游”相比,時下一些侮辱謾罵以及“人肉”行為,何嘗不是另一種不文明?
“人肉”某某某,為推動事件的真相確有效果,尤其是在反腐領域,有助于偵查機關迅速摸清腐敗事實、查處不良官員,然而,頻繁發生的人肉行為更多的時候陷進了網絡暴力的范疇,其實已經侵害到了公民的隱私。就這一題字事件而言,當事人的確違法,也應該受到當地法律的制裁,“人肉”行動已經逾越法律。二來,當事人為一個初中生、未成年人,對未成年人名譽和人身權利的保護是世界各國的共識,即使一名未成年人真的涉嫌犯罪,其“名譽權”“人格權”“形象權”必須妥善保護。
“到此一游”是部分國人素質不高的表現,動輒就“人肉”何嘗不是素質不高的表現?“以暴制暴”或者是一種方式;以“不文明行為”來遏止不文明也是一種方式,但絕非最恰當和科學的方式?!叭巳狻笨赡軙皣槨弊〔晃拿餍袨?,但嚇出來的文明是真正的文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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