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因侵權被判賠《中國大百科全書》52萬
[中藝網 發布時間:
2012-11-16]
未經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有限公司許可,蘋果公司擅自通過信息網絡使用《中國大百科全書》電子版的內容,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支持大百科全書公司的訴訟請求,判決蘋果公司停止侵害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有限公司對《中國大百科全書》中國歷史卷第一版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的行為,并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52萬元。記者昨天獲悉,蘋果公司認為判決賠償數額過高,已向市高院提起上訴。
中國大百科全書起訴稱,該公司組織編寫并出版了《中國大百科全書》以及《中國大百科全書》電子版,享有完整的著作權。2010年10月,公司發現用戶可在AppStore購買并下載大量包含《中國大百科全書》內容的應用程序,供在iPhone和iPad產品上閱讀。原告認為,蘋果公司嚴重侵犯其著作權,起訴要求停止侵權,賠償52萬余元。
蘋果公司的辯稱一如既往,認為他們并非AppStore的經營者,被控侵權行為并非由他們實施。
北京市二中院經審理認為,根據查明的事實,可以認定AppStore的經營者系蘋果公司。用戶在AppStore購買并下載的應用程序《中國大百科全書》(簡繁),應為侵權應用程序。鑒于蘋果公司不能證明涉案應用程序為第三方開發商所開發,故應認定是蘋果公司自行開發。即使該應用程序為第三方開發商所開發,鑒于蘋果公司參與了涉案應用程序的開發過程,對應用程序進行了挑選并獨自決定其在AppStore上的分銷,同時在銷售收益中得利,事實上與第三方共同實施了侵權行為,仍構成共同侵權。北京市二中院判決:蘋果公司未經權利人許可亦未支付費用,侵害了大百科全書公司依法對《中國大百科全書》中國歷史卷第一版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記者 樂夢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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