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曾訴郭慶祥名譽侵權案”二審9月6日開庭
[中藝網 發布時間:
2011-09-02]
北京9月1日電 (記者 應妮)“范曾訴郭慶祥名譽侵權案”二審將于9月6日下午二點半在此間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郭慶祥1日晚間在此間舉行小型媒體發布會,透露此消息的同時,亦表達了“無論官司輸贏,都要堅持把偽藝術從中國藝術界和藝術市場剔出去”的態度。
2010年5月,郭慶祥以《藝術家還是要憑作品說話》一文,對藝術家流水線作畫現象提出了批評,認為藝術家必須有思想境界、藝術追求,不能以炒作和包裝來欺騙大眾。同年10月,范曾通過北京昌平區人民法院向郭慶祥提起訴訟,狀告郭慶祥的文章嚴重侵犯他的名譽權,造成了社會評價降低和精神損失,為此索賠500萬元人民幣。
2011年6月,北京市昌平區法院一審判決認為郭慶祥文中通篇對范曾的詩、畫、書法、作畫方式及人格分別做出了貶損,如“才能平平”、“逞能”、“炫才露己”、“虛偽”等,造成其社會評價的降低及精神痛苦,其行為已構成對范曾名譽的侵害。同時,因郭慶祥曾收藏范曾作品,二人的交易行為中存在商業利益,故郭慶祥稱其文章為純粹的文藝評論的觀點,法院不予采信。依據相關法規,判郭慶祥向范曾書面道歉,并賠償7萬元。
在接到一審判決書之后,郭慶祥即決定上訴。
他1日在此間表示,作為一個收藏家,他認為藝術家的創作態度決定了作品的價值,范曾的“流水線”作畫方式已經算不上藝術創作,僅是在不斷復制自己,更大程度上是商業產品,因而他這些從“流水線”上出來的畫作根本不值幾百萬、上千萬。
對于當下中國的藝術評論界,他也認為有太多的人不說真話,“給錢就說好”,誤導大眾對藝術的理解越發偏離,以致眾多藝術愛好者和收藏家根本不懂作品價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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