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劉老根會館“破壞文物”是否難認定?
[中藝網 發布時間:
2011-08-29]
趙本山旗下的“劉老根會館”在北京新開張,即因為涉嫌破壞文物原有風貌而被實名舉報。然而,暴露出來的問題卻遠遠不止于此。
破壞文物的事情在這個講“文化”的時代根本算不上稀奇,雖然虱子多了不咬人,但所幸公眾對每一起較大的破壞仍然能夠表現出應有的義憤,讓真正關心文化建設的人感到欣慰,至少不那么孤單。任何對文物的破壞,個中“原理”都大同小異,本質上離不開一個“錢”字。也就是面對文物,有些人琢磨的只是它的利用價值,潛在的經濟效益。衡量之后,擋道的,推倒它;還行的,改造它。對破壞文物現象如果奇怪一下的話,只是“原理”中的“小異”。在劉老根會館或會所事件中,比較值得玩味的是相關文物部門的態度,也就是東城區文委。按照文物屬地管理的原則,這起事件該歸他們負責。但他們的說法和做法令公眾極度失望。怎么說的?“會館只是加蓋了罩棚,沒有動文物本體”;“只是進行內部裝飾”。照理,作為文物管理部門,東城區文委對相關法規應該比較熟悉,對于內部裝修和建設是否損害了文物,對于工程是否合理合法合規,都應該做到心中有數。連一個無需技術含量就能發現的問題,專業人士愣是認為沒什么,真乃咄咄怪事。更容易引來質疑的,是舉報者在向東城區文委實名舉報之后,就接到本山傳媒集團工作人員的電話,表示希望“溝通溝通”。信息傳遞如此順暢,其后不知上演著怎樣的一出“無間道”。
現在,劉老根會館把罩棚給拆了,文保人士說在官方調查沒有結果之前,此舉涉嫌毀滅證據,即便不是這樣,至少也是心虛的一種表現吧,須知看罩棚那架勢可不是臨時建筑啊。有沒有破壞文物,這么容易弄清楚的一件事情,居然變得是非模糊,職業素養或者說職業道德何在?時至今日,各行各業,方方面面,為舉報人保密以維護其合法權益,早已成為常識,其誰不知,他們出賣舉報人又居心何在?得罪不起那邊的大佬,還是借此聲明“事不關己”以轉嫁矛盾?這才是毀壞文物后面的真問題。文物管理部門如果就是這樣履行自己的職責,我們就不可能對他們抱有任何期望。其實,故宮的“N重門”之所以一扇接一扇地開啟,又何嘗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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