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曾訴郭慶祥侵權案了猶未了 專家吁捍衛文藝批評
[中藝網 發布時間:
2011-06-27]
昨天,由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等單位聯合主辦的“范曾訴郭慶祥侵害名譽權案一審判決研討會”在中國人民大學舉行。會議圍繞“文藝批評、學術爭鳴和名譽侵權界限”主題展開論述。會上,與會專家認為郭慶祥發表在《文匯報》上的文章屬于正常的文藝批評,沒有刻意捏造事實,誹謗、貶低范曾,因此不構成名譽侵害。與此同時,呼吁各界給文藝批評良好的環境與氛圍。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姚輝、北京外國語大學教授展江、藝術評論家陳傳席、藝術批評家朱其等近20位來自法律界、藝術界的專家出席會議,并從各自的研究領域出發,發表對范郭官司的意見。中國政法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兼職教授王松苗認為,評論侵權有兩種形式,第一看有沒有誹謗,基本事實是不是屬實;第二看有沒有侮辱,看這個評論是不是公正。第一個要有對象,第二個要有觀點。
就郭慶祥的文章來看,沒有誹謗,也沒有侮辱。展江說,他看了郭慶祥的文章,文中用的所謂貶損性言詞“才能平平”、“逞能”、“炫才露己”、“虛偽”,其實數量也不多,程度也是非常輕的。展江說:“文藝批評往往都有貶損性,這個度該如何把握?是不是帶有‘才能平平’、‘逞能’這樣字眼的評論都是侵權?這樣一來哪個評論家還敢說真話?”藝術批評家朱其也認為郭慶祥的文章屬于正常的文藝批評,呼吁范曾度量大一點,因為真正偉大的藝術家是不怕別人罵的。
針對上述專家說法,范曾代理人李景芳并不認可,他說郭慶祥文章是否構成侵權,并不是某人說了算,他相信法律的公正。李景芳說:“再說了,讓任何一個智商正常的人去看郭慶祥的那篇文章,看完后留給他的肯定是不好的印象,對范曾的人和畫也隨之大打折扣。文藝批評不是說不能批評,但文藝批評也是有度的,不能打著文藝批評的幌子,去貶損人、打擊人?!?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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