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品市場潛力大 "文交所"建設宜"疏"不宜"堵"
[中藝網 發布時間:
2011-04-05]
當前,“文交所”受媒體詬病的地方很多,文化部文化市場發展中心研究員、中國藝術品市場研究院副院長西沐把這些問題概括為五個層面,并對癥下藥,開出了“良方”。
作為中國藝術品市場一種全新的交易形式,文化(藝術)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文交所”),特別是天津文化藝術品交易所,在享受了“香餑餑”的待遇后,日前又飽受質疑,遭遇了人人喊打的危局。毋庸置疑,我國的“文交所”已站在了風口浪尖上,而其自身存在的硬傷也昭然若揭。然而,在中國藝術品市場處在濫觴期的今天,我們不能把它一棍子打死,而應抱著治病救人的態度使其在探索中發展。
“文交所”是中國藝術品市場及其資本市場的發展過程中的嬰兒,對推動市場的社會化、大眾化具有積極的作用。但是我們必須清楚:“文交所”只是中國藝術品市場交易形式的一個創新,是中國藝術品資本市場發展過程中的一個創新,是一種補充,很難也不可能成為一個主渠道。當然,我們也不能將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等同于股市交易,因為雖然有的交易所實施的是“等額分割”、“連續交易”的方式,但股市的標的物是企業大宗資產與股權,而“文交所”的標的物是藝術品,即具體的某一件或幾件的集合,是一種藝術品資產包,規模一般不會很大。除此之外,我們還會發現,“文交所”的藝術品標的物無法在報表上產生利潤,更無法分紅,退出機制也與股市大相徑庭。我們理解大家愿意類比,但這種創新的藝術品交易形式與股市交易相差甚遠,并不是一回事。
從目前的發展狀態來看,最近被聚焦熱炒的“文交所”正處在一個十字路口,需要更為理性的分析與評判??陀^地講,天津“文交所”有兩大明顯的硬傷:一是“文交所”的交易過程、平臺建設及其相應的股權構成尚處在一個探索階段,其中無秩序、不規范的問題是存在的,有的甚至是很嚴重的,需要規范,更要加強監管;二是面對大量的來勢洶洶的資金,天津“文交所”始料不及,也是其一些問題迅速暴露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有一點是極為肯定的,那就是大量的藝術品資本需要陣地,需要平臺,我們應充分重視中國藝術品資本市場的發展潛力與勢頭,面對問題,更多的是要更好地發展,要善于用建設性的“疏”,而不是一棍子打死的“堵”。
我們還應該注意的是:不能用存在的問題去否定一個事物發展的基本面,更不能用個別事物的問題去一葉障目,去否定整個行業的發展。我們知道,“文交所”當前所面臨的問題,雖然不少是探索中的問題,但基本上也是中國藝術品市場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只是沒有像“文交所”這樣迅速地成為媒介關注的聚點,如藝術品市場交易秩序混亂、鑒定、評估、確權、保險、托管,以及政策等問題?!拔慕凰钡某霈F,猶如把難題一下子擺在了一個公共平臺上,讓大家將整個交易過程看得更加清晰。
從這些角度上講,如果“文交所”能夠在發展中探索出了一條路子,那無疑會對中國藝術品市場及其資本市場的發展起到一個重要的推動與示范作用。探索者有可能成為先驅,更可能成為先烈,但這種探索與創造精神應該成為時代的一種精神。
癥結1自身市場定位不明確“文交所”是一種新的市場形態,是一種平臺化的交易形式。這種平臺化交易是指:通過評估先確認其價值并進一步量化,然后通過價值量的細化拆分,在交易過程中逐漸實現其使用價值。目前,我國“文交所”對這一定位認識不清。
良方:概括地說,健康的“文交所”應具備六大基本功能:一是藝術品價值發現、挖掘與建構的平臺;二是藝術產權的發布與交易平臺,即通過高效的信息發布平臺和電子交易系統,廣泛征集賣家和買家,充分發現藝術品的市場價格,提高藝術產權的交易效率;三是藝術品市場的投、融資平臺;四是藝術品市場主體的孵化平臺,即提供藝術品市場主體的改制、重組、股權登記托管、融資等相對完善的服務,提高孵化效率,加速其成長,輔導其走入藝術品資本市場;五是藝術產權登記托管平臺。其主要是承擔藝術產權登記,辦理各類文化產權托管,提供交易見證、過戶、質押、登記等職能與服務;六是藝術品資本孵化、服務與資本文化的培育平臺,即推出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的模式,推動了實現藝術品市場與資本市場的有機結合。
癥結2評估定價等問題多且亂當前,中國藝術品市場交易過程中的保險、托管、確權、鑒定、評估、定價問題會沒能很好地解決,問題多且亂。在這種狀況下,“文交所”面對的問題會非常多,稍有不慎就會形成過程缺失。特別是在鑒定與評估上,這個問題尤其突出。
良方:解決這一問題首要的任務是建立科學化、規范化的權威支撐體系,包括保險、托管、確權、鑒定、評估、定價等??梢哉f,以上每個環節都是至關重要的,不僅需要有科學規范的流程,更需要體制與法律法規的支撐。在這里我們特別強調,定價是交易的核心問題,但價值評優、資產評估又是定價的基礎。對藝術品來講,由于其價值的多元化與價值發現過程的復雜性,也就決定了藝術品評估與定價的復雜性與難度。特別是在我國尚未建立起應有的價值評估體系及相應的理論架構之前,這個問題的難度是我們必須面對并給予充分預計的。在這個過程中,政府主管部門不是直接參與市場,而是利用自身資源與政策優勢,建立相應的工作指導與專家咨詢委員會,引導并培育規范化的權威支撐體系的建設與建立。
癥結3交易過程欠科學規范“文交所”交易過程的規范性與交易過程架構的科學性在一定程度上標志著交易過程的成熟與否。交易所應是完全獨立的第三方機構,但目前不少交易所存在將本應分別設立的“交易所”和“做市商”兩者功能集于一身,投資者直接在“文交所”開戶,整個交易過程除了銀行在負責資金存管外,其余的如計算機撮合交易、資金結算、份額登記、風險管理等關鍵環節,都集中在具有營利性要求的“文交所”上,這樣的制度設計,其風險顯而易見。
良方:在強調“文交所”為獨立的第三方交易平臺的基礎上,努力打造“文交所”的“公信、公開、公正、公平”交易平臺的架構。另外,以人為本,培育核心競爭力也是“文交所”交易過程的規范性與交易過程架構的科學規范化的重要保證。聚合目前還少得可憐的專業化人才,不斷形成以人才為基礎的核心業務能力與競爭能力,是當下“文交所”的一項重要而又急迫的戰略任務。目前很多問題的出現不是交易本身的問題,而是一種運營能力問題。
癥結4信息披露與監管力度弱當下,“文交所”是股份公司建制,有效監管仍是“短板”,目前信息披露不充分,監管不到位等問題嚴重。政府必須適時從法律上確定“文交所”的屬性是否屬于金融機構或準金融機構,繼而確定監管機關或機構,制定全國統一的管理辦法,明確監管規定,有效防范風險。
良方:在做好信息共享與充分披露的同時,主要有兩個環節要抓好:一是把好藝術品交易準入關。具體來說就是,要對藝術品資產包的入市進行嚴格的監管與前置性審批;二是強化交易過程及“文交所”發展過程的監管。實現以上兩個層面的要求,一個極其重要的基礎不可忽視,那就是要強化這方面的系統研究力度,組織相應的隊伍,在調研的基礎上發現一般規律,并且上升為政策與辦法,倡導與推動實踐的有序性。除了這些過程性的監管以外,我們還應將監管內容涵蓋:“文交所”及其工作人員,發行代理商,與各流程相關的專家及信息發布的規范性、真實性與及時性。
癥結5“文交所”發展環境欠佳目前,我們面臨的政策與民間藝術品資本的大勢有較大的錯位,過多的聚焦使人們喪失了應有的耐心與寬容,政府這時的缺位又未在營造環境上多做文章,使情緒任意蔓延,缺乏建設性的研究討論與監管設計引導。
良方:政府應加強建設性的研討與監管設計引導,千萬不可將“文交所”的發展看成是推動文化產業發展的政績工程,如果在沒有做好充分準備的情況下急促上馬,那破壞的將不僅僅是一個“文交所”的發展,還會傷害整個行業的根基,甚至讓人對中國藝術品市場交易過程的本身產生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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