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以保護的名義經營文物
[中藝網 發布時間:
2010-11-05]
近日,令世界矚目的西安大明宮國家遺址公園面向全球開放,這一號稱我國“十一五”大遺址保護的重點工程,近期投資120億元,遠期投資將高達1400億,但著名文物保護專家謝辰生對此提出強烈質疑,認為“120億元的投資讓這個具有重大考古價值的文化遺址變成了迪斯尼式的游樂園?!痹袊脊艑W會理事長、中國社科院考古所所長徐蘋芳,更是一針見血的批評大明宮遺址公園是用“考古”手法“破壞國家遺址”。據悉,大明宮堪稱典型的用文物提升景區周邊商業地價,大明宮遺址所在的西安曲江新區,2003年土地價格為每畝30萬到50萬元,2009年暴漲到每畝300萬元到600萬元,曲江部分樓盤的價格甚至高達每平方米4萬至6萬元。
通過開發文物,促進經濟發展,拉動房地產業興旺,被稱為“曲江模式”。在當下中國,“曲江模式”只是冰山一角,它是通過文物效應的輻射,建成集旅游、觀光、娛樂、休閑、度假,通俗講就是集吃喝玩樂為一體的所謂遺址公園,大把大把地賺銀子,再拉動地產熱,助推政府“土地財政”升溫,不難看出,這種模式的實質是經營文物。
但“巧妙”在于,明明是經營文物,卻打著保護文物的旗號。相對于少數地方大拆大建,用推土機將具有文物價值的歷史建筑轟然推倒的赤裸裸地破壞文物的做法,經營文物似乎要好得多、文明得多,但同樣造成對文物的傷害,與《文物保護法》原則與精神大相徑庭,亟待糾正。
破壞文物要承擔法律責任,而經營文物尚無法律管得了,尤其當經營文物披上保護的外衣,更具有迷惑性。大明宮投入120億,但主要用于商業開發,真正用在文物保護上恐怕屈指可數。要命的是,這種所謂保護倒不如不保護,專家分析,大明宮的考古工作遠未完成,現建成的遺址公園將大明宮遺址全部填平,今后考古挖掘將無法進行,這是多么大的損失。
歷史文物的最大價值在于原生態、原始性。中國文聯副主席馮驥才到意大利考察后感慨萬千,他說“羅馬人懂得一根柱子倒了,是不能扶起來的,因為這是時間老人和歷史巨人的行為。如果扶起來,修補好,歷史時間隨即消失。誰敢去改動歷史?”
時間是凝聚城市厚重文化的“黏合劑”,見證歷史的古建筑、古文物是城市文化的歷史源泉和“根”。滿載傳統文化含量的古文物作為文化物品或構件,其意義恰恰體現在它所生長的原生態環境中,讓古文物搬家,為經濟建設讓路,無異于“扭傷”了城市文化的歷史“筋脈”。而毀壞古文物,異地建復制品,則無疑斬斷了城市文化的根。把文物當做商品經營,勢必破壞文物的原生態,這是對文物潛質與內涵的傷筋動骨。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經營文物的一個雷同做法是建遺址公園,遺址一旦變成公園,意味著文化屈從經濟,而且這種遺址公園不倫不類,甚至庸俗不堪,少了歷史的厚重,多了急功近利的浮躁;少了文化味,多了商業銅臭。
少數地方熱衷于經營文物,根子在于經營城市,在政績重于文物保護的官員眼中,古建筑、古文物要為城市大拆大建讓路,為商業利益服務,要服從于官員的政績需要,這種思路與做法須徹底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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