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屢遭破壞性開發:毀“古”求“利”何時休
[中藝網 發布時間:
2010-08-17]
千年文物古跡屢遭“破壞性開發”現象追蹤,“閑時爭名人,忙來毀故里”。從江蘇鎮江入圍2009年全國十大考古發現的宋元糧倉遺址,到安徽泗縣近千年的釋迦古寺,一些地方近期頻頻爆出文物古跡在商業開發中被毀事件。受政府保護的文化古跡何以成了“唐僧肉”?開發商哪來的毀壞文物的膽量與底氣?文物保護法規為何成了“擺設”?“新華視點”記者對此進行追蹤調查。
地方政府“賣古”
開發企業“逐利”
泗縣是文化部授予的“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但這個“文化先進縣”最近爆出一樁“丑聞”:為開發房地產,將文物保護單位釋迦寺毀壞。
釋迦寺建于北宋年間,距今有900余年,是全國為數不多的以釋迦命名的寺廟。據當地縣志等記載,臺灣首任巡撫劉銘傳曾在該寺住宿,并留下詩作,是泗縣百姓引以為榮的歷史人文古跡,早在1981年就被列為該縣首批文物保護單位。
記者近日來到泗縣釋迦寺發現,古寺已不在,取而代之的是正在建設的商品房。當地群眾指著工地入口處一塊被包裹起來的石碑告訴記者,現在就剩下這塊刻有釋迦寺文保單位的石碑,其他物件都已拆除。
在工地旁的售樓處,銷售人員介紹說,由于位置優越,中小學、廣場、菜市場等配套完善,還在建設中的這一樓盤銷售很好,售價達2700元/平方米,是當地高價樓盤之一,目前只剩下一種戶型的房子可供選擇。
泗縣許多百姓深感痛心和不滿。曾熱心為釋迦寺保護而奔走的泗縣退休文化干部閔麟告訴記者,早在2008年,得知縣里將該文保單位賣掉搞房產開發時,他和一些老干部就積極奔走,縣里不少群眾也曾聯名寫信給有關部門,要求自己出錢修繕古寺,保住文物古跡,但當地領導置之不理,最終沒能阻擋古寺被拆厄運?!斑@種事情竟然發生在所謂文化先進縣,簡單是莫大的諷刺??!”
泗縣釋迦寺被毀不是孤例。近期,全國多地爆出“毀遺”事件。在江蘇鎮江,上月初13座宋元糧倉雖有入圍“2009年全國十大考古發現”的“護身符”,但無濟于事,最終被毀于叫做“如意江南”的樓盤開發中。
在湖北鄂州,始建于東晉時期的文物保護單位城隍廟,同樣面臨被開發商拆除的命運,當地百姓甚至組建了“護廟隊”……
2009年底的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結果顯示,全國有超過3萬處登記在冊的文物消失。其中大部分為類似宋元糧倉和釋迦寺這樣的不可移動文物。有關專家感慨:歷經數百年甚至上千年保存下來的文物,最終卻毀在經濟發達的今天,發人深省。
文保部門“無奈”
監管“形同虛設”
頻頻發生的“毀遺”事件顯示,開發企業之所以敢于強勢推進,主要是一些地方政府背后“撐腰”。而文保部門則“無可奈何”,導致監管成為擺設。
記者從泗縣國土局了解到,釋迦寺所在地塊屬國有劃撥土地,2007年7月,縣國土局按領導要求對包括釋迦寺在內的25畝土地競價拍賣,最終以1150萬元成交,成為當地的“地王”。
但泗縣文化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縣里出讓包括釋迦寺在內的土地用于商業開發,并未征求文化部門意見。2008年,縣文化局得知釋迦寺保護區遭到施工破壞后,立即派人趕往現場,雖然當時下達了文物保護通告和停工通知,但開發商仍繼續施工。隨后,他們向上級文化部門反映,國家文物局甚至來函要求報告釋迦寺保護情況,但終究“沒頂住地方政府的壓力”。有關負責人透露,在縣政府召開的協調會上,文化部門堅持原址保護,但領導強令異地重建。
按照文物保護法,像釋迦寺這樣的不可移動文物,其保護重建需報省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批準,但泗縣僅以縣政府會議紀要形式就協調了各方意見,決定了文物的命運。而且,異地重建的意見已提出兩年,至今卻仍未見動工。
文物部門的“無奈”,在鎮江宋元糧倉被毀事件中同樣存在。記者發現,對鎮江發現的千年糧倉,國家文物局今年曾多次發函或下派專家組,提出保護意見,江蘇省文物局也召開專門會議,明確要將糧倉、橋、驛站、衙署等建筑遺跡整體保護。然而,一道道“保護令”下,作為開發商的鎮江市城市投資建設集團反而加緊施工。據了解,這個叫“如意江南”的房地產項目計劃建設700多套房子,還未開盤已有上千人登記購買。
南京博物院考古所所長林留根認為,正是開發商仗著“紅頂商人”的特殊性,才敢對宋元糧倉如此重要的文化遺跡下手毀壞。林留根表示,宋元糧倉是從哪一天開始被毀的,至今無法確定,因為鎮江市文保部門已被“集體封口”了。據稱,當地政府曾向文化部門下命令,嚴禁將有關信息透露給外界?!霸诠胚z保護中,文保部門面臨地方政府的巨大壓力,這種局面實在令人憂慮?!?br/>
“毀遺”之害甚于偷盜
守住文化傳承“血脈”
國家文物局有關人士表示,當前一些地方在冊文物的消失,主要是一些大型基礎建設和大規模城鄉建設項目增加所致。
按照有關法規,當經濟建設與文物保護出現沖突時,應該經濟為文物保護讓路,但現實情況卻恰恰相反,甚至出現惡意破壞古文物的行為,為當前文物保護工作敲響警鐘。
林留根感嘆,一些地方對不斷毀掉的文化古跡、歷史建筑熟視無睹,其實質是某些官員扭曲的政績觀作怪,這與中央倡導的科學發展觀嚴重背離。
文物古跡頻頻成為一些地方追求商業利益的犧牲品,還在于文保法規執行的蒼白無力。有關專家表示,我國文物法對“毀壞古跡”行為有罰款和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但實際情況是,破壞行為大多涉及地方政府,很難追究下去。
綜觀近些年的“毀遺”事件,對相關領導和開發商問責的寥寥無幾。有關專家認為,正是有法不依,使一些地方官員有恃無恐。從某種程度上說,借助權力和資本“毀遺”,其危害比盜賣文物有過之而無不及。
“毀古求利”的破壞性開發頻頻發生,歸根結底是對一些地方政府的問責不力。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所長宮希成等人表示,當務之急是嚴格執行文物保護法規,問責那些不負責任的地方領導。同時,對涉及文化保護的開發項目,應借鑒“環評審批”模式,必須報經上級文保部門審批?!拔奈锕袍E是一個民族傳承歷史的重要符號,越是經濟高速發展,越要守住文化傳承的血脈?!?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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