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遺產日”架起傳統與現代的橋梁
[中藝網 發布時間:
2006-02-17]
國務院近日下發的《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明確規定,從今年起,將每年6月的第二個星期六確定為我國的“文化遺產日”?!锻ㄖ愤€要求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舉辦“文化遺產日”系列活動,提高人民群眾對文化遺產保護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全社會的文化遺產保護意識。
文化遺產是全球化背景下保持文化多樣性,增強民族認同,提高社會凝聚力,進行國民素質教育和推動文化建設的重要資源。我國不僅有豐富的文物古跡,同時也有長期的農業社會民風民俗民生和歲時節氣相結合而形成的豐富的傳統節日遺產等無形文化遺產。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社會經濟文化的協調可持續發展過程中,它們已經成為一種越來越寶貴的發展資源與軟實力。
為了增強對民族傳統文化的重視和提高全民保護文化遺產的意識,推動優秀文化遺產的繼承和創新,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每年定期舉辦旨在弘揚歷史和傳統文化的“文化遺產日”活動?,F知最早的“文化遺產日”活動起源于法國。20世紀60年代,為了對法蘭西民族的歷史文化財富進行全面科學的普查、整理與保護,法國政府進行了大規模的文化遺產調查登記,之后將每年6月第二個周日確定為“文化遺產日”。在這一天,被法國文化部列入國家文化遺產保護名錄的各類建筑物,包括博物館、教堂以及部分政府機構所在地等,都將免費向公眾開放。為了使活動更具系統性和針對性,法國每年都為文化遺產日活動確定一個主題。從1992年起,歐洲許多國家也加入了文化遺產日活動的行列。如在2003年,歐洲48個國家經過協商,決定從當年9月6日開始,將分期分批陸續舉辦系列“文化遺產日”活動,各國向公眾免費開放博物館、文化遺址,同時舉辦各種文化活動。這些活動極大地提高了歐洲各國、各民族在文化認同上的自覺和自尊,增強了民族凝聚力,受到廣大民眾的熱烈歡迎。
我國成為國際博物館協會會員國后,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已連續十多年按照國際博協的要求,牽頭開展“5·18國際博物館日”的宣傳活動,極大地促進了公眾對博物館與文化遺產的認識和了解。但“國際博物館日”的主題尚無法涵蓋文化遺產的所有方面,特別是與公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歷史文化名城、街區和村鎮、古代遺址等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無形文化遺產、傳統節日的傳承,以及普及文物知識、宣傳文物保護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等內容尚不能很好地納入其中。長期以來,從事、參與和熱心于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人員構成還仍然是以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專業機構和部分專家學者為主。絕大多數的社會公眾對文化遺產的關注也還大多停留在觀光鑒賞、評估價值的淺層認識上,很少能夠有意識地參與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的具體行動。誠如《通知》所指出的,“隨著經濟全球化趨勢和現代化進程的加快,我國的文化生態正在發生巨大的變化”,因此,正如生態環境保護一樣,文化遺產保護已經是保護整個社會人文環境和持續發展能力的一部分,對我國這樣一個地上地下文化遺產極為豐富的文物大國來說,文化遺產保護和社會公眾的日常生活早已是密不可分。尤其是,當前我國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面臨著城市化浪潮的巨大挑戰,文化遺產及其生存環境受到嚴重威脅,文化遺產的保護與搶救工作正處在一個關鍵時期,迫切需要來自各個方面的理解、支持、投入和參與。
近年來,不斷有專家呼吁從國家制度層面恢復部分傳統民族節日以作為文化傳承的重要途徑,不少有識之士也為設立“文化遺產日”在各種場合奔走呼號,一些地方甚至率先分別設立了自己的“文化遺產保護日”(如2004年成功舉辦第28屆世界遺產委員會會議之后,蘇州將會議舉辦日每年的6月28日定為“蘇州文化遺產日”;2005年起,內蒙古將在每年9月舉辦“草原文化遺產日”,河南省將每年11月最后一個雙休日定為“文化遺產日”,等等)。因此看來,由國務院以《通知》的形式設立一個我國統一的“文化遺產日”,并在國家的層面上對“文化遺產日”的內涵作出明確規定,無疑會對民族優秀文化遺產的傳承和創新產生十分積極的推動作用,不僅彰顯了我國政府對文化遺產保護的主導作用和決心,大大促進國家保護為主、動員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文化遺產保護新體制的建立,同時也將促使政府和專業人士在文化遺產保護方面的各項努力更多地得到社會各界和公眾的反應與支持。
誠如最近一篇文章所指出的:節日是時間長河中的島嶼,節日中沉淀了不同民族太多的文化智慧與資源,節日文化在民間有深厚的根基,因此,節日文化既是我們將有形遺產和無形遺產相結合予以保護的一個很好的道場,也是文化遺產傳承與創新的社會和公眾參與的很好的形式。
而今,國務院的《通知》讓“文化遺產日”成為了我國公眾生活中的現實組成部分,但是如何充分地發揮這個節日的作用,做好遺產保護、傳承與創新這篇大文章,仍然需要我們不斷努力,繼續探索。我認為,應該盡快賦予“文化遺產日”以具體內涵,打造一個新的節日文化的亮點,比如為“文化遺產日”設計主題,在“文化遺產日”前后要求所有的文化遺產單位、保護機構以及博物館向社會公眾免費開放;相關部門和單位在“文化遺產日”前后積極組織豐富多彩、特色鮮明的文化遺產知識普及、宣傳和教育活動活動,發動新聞媒體圍繞文化遺產價值及其保護和傳承等問題進行集中探討和宣傳報道,對公眾進行歷史和愛國主義教育,等等,擴大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創新在社會各界與公眾中的輿論影響,不僅為全社會共同關注和參與文化遺產保護營造良好氛圍,同時也切實地推動優秀傳統文化與現代生活在節日背景下的有機融合,發揮文化遺產在提高國民素質和民族凝聚力、促進當代先進文化建設和社會發展方面的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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